2011年5月29日星期日

柳州农民承包林地被侵占 上访7年无果(图)


(维权网信息员萧和协报道)日前,维权网接到广西柳州市柳江县几名农民的求助材料。材料显示,他们合法承包荒山造林,被当地政府官员侵占,上访多年仍未获解决。

本网信息员528日与求助人取得联系。求助人韦先生称,七年来,他们受尽官商勾结之苦,不断上访、打官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仍无任何结果。

韦小蕾是广西柳江县百朋镇恭桐村前桐屯农民。1997年,韦小蕾等5人与恭桐村委会及百朋镇政府订立《承包荒山合同书》,承包本村荒地白面山,承包期限为50年,面积为700亩。其后,他们在承包地里植树造林。

2004年起,百朋镇几名官员与当地恶势力人员韦志孟、覃电机等人合伙,通过暴力手段陆续侵占韦小蕾等人的承包地。7年来,韦小蕾等人多次到县、市、省及中央多个部门上访,至今得不到任何赔偿,而700亩林地仍被侵占。

韦小蕾等人状告韦志孟、覃电机等人侵占林地的官司,一审二审皆败诉,之后他们向高院申诉,但广西高级法院不予立案。

20107月,韦志孟、覃电机因为率众砍伐他人林地,并开枪打伤十余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而几名与之合伙侵占林地的镇政府官员,则先后升迁至柳江县任职。

韦先生向本网信息员表示,由于他们在网络上实名举报,担心遭到打击报复,目前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希望能得到新闻媒体的关注。

韦小蕾、韦文能电话:1348175568413132921636
以下附韦小蕾的求助材料(注:全文刊载)

我是广西柳江县百朋镇恭桐村前桐屯的农妇韦小蕾。我丈夫韦旭昂同另外四个村民于1992年响应国家和镇政府的号召,到我们村白面山植树造林。1997年我们5户人同村委会及镇政府签订了承包白面山的《承包荒山合同书》,承包期限为50年,面积为700亩。我们平静地在北面山承包种树10余年,投资大量人力财力,在承包地里种满了树木。从2004年起,我们承包的林木和林地被老板及恶势力和干部违法毁林侵占。7年来,我们曾经多次向镇、县,市,区和中央等政府和政法部门上访诉求,不但承包的700亩林木和林地仍然被违法霸占,至今连一分钱赔偿都得不到。

一、承包林地状况,凸显广西个别地方之黑  

我们作为承包方,从1992年起10余年就平静地在700亩承包的林地里植树造林,把一座荒山变成绿丘。可是,2004222日,韦志孟和覃电机两个老板花钱请了40多个人,毁掉我们承包方100多亩林木,并推倒我们建造在山上守林和养鸡之用的几间房子。韦志孟和覃电机两个老板没有通过任何司法程序就强行毁林侵占承包方的林木和林地,是属违法侵权行为。

韦志孟和覃电机两个老板毁掉我们承包的林木林地后,马上就种上树木,并且当年就办理了100多亩退耕还林指标,而按规定,有争议的林地既不能改变现状,更不能办理退耕还林。这是不是权钱交易还是官商勾结?
   
我们承包方承包700亩林木和林地,除了在被韦志孟和覃电机两个老板侵占大约200亩林木和林地外,其余约500亩林木林地则另被几股恶势力和镇政府干部韦志轩违法霸占瓜分。这些恶势力强行砍伐承包方林地里的树木出售获利,砍完树后又把承包方的树根勾起来,又种上他们的树木。承包方多次向林业部门举报,但是林业部门爱理不理。任由违法者我行我素。镇政府干部韦志轩不但砍伐我们承包林地里的树木出售,今年3月还偷偷勾掉我们100多亩树根,事后他野蛮地问我们要么赔偿他6万元,要么他赔偿我们3千元,让我们答应给他霸占100多亩林木和林地。他还叫恶势力人员追打和打电话威胁过我们,真是无法无天!

还有一伙恶势力,他们砍伐我们树木时被我们向12345(市长热线)举报后,竟在夜晚纠集了20多个流氓和吸毒人员围住我家,威胁我弟弟今后不准报案,并索取了800元的保护费。恶势力砍掉我们的树木去出售后就把林地转包给老板。这些老板是什么人我们不知道,我怀疑是老板请恶势力来帮他们抢夺我们承包方的林木和林地。

二、正视违法事实,严查违法行为         

我们于1997年和村委会、镇政府签订700亩《承包荒山合同》书,我们的经营权和使用权是不容他人侵犯的。而来毁林夺地的老板及恶势力和镇政府干部则在以下几方面是违法的:

1):毁林的老板及恶势力和镇政府干部没有通过任何司法程序,单方面强行砍伐和毁坏我们承包的林木和林地是属侵权违法行为。

2):他们强行砍伐我们承包林地里的树木出售,完全违反了《森林法》的法规,因此,他们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3):恶势力强行砍伐我们承包林地里的树木,被我们向12345市长热线举报后,竟纠集团伙围住我家并勒索了800元保护费,是违法犯罪行为。

4):老板毁林后重新种上树木,当年就在我们的承包林木和林地里办理了100多亩退耕还林也是违法的。

5):镇政府替毁林方作出的2001年《处理意见书》和2002年作出的《通知书》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法院在(2005)江行立裁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该《处理意见》不是处理决定书,对涉案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即不影响我们承包方承包经营权。所以,镇、县、市的政府和林业部门和政法部门都极力维护毁林的老板和干部是错误的,两级法院的判决也是错误的。

三、官商勾结,公权力腐败造成冤案 

值得指出的是,我们当年刚开始来这座荒山承包种树之时,就曾经请韦志孟用推土机帮修建上山道路,当年他并没有说过什么异议,多年后,他成竟敢带人来强行毁林夺地。

我们承包的林木和林地在2004年被毁抢之前,从来就没有与任何人发生过异议和纠纷。我们承包方都不知道镇政府在何时下了《处理意见》和《通知》,而是到毁林事发后才知道。   

镇政府的《处理意见》显然是有人利用公权力以权谋私,捏造纠纷事实。镇政府的那份《处理意见》把丛山弄、罗莫弄和白面山弄原属我们前桐屯群众种植的林木和林地认定是布村下屯的。然后,镇政府原党政办主任韦某本人和其家人霸占了丛山弄,林业站干部韦某本人和其家人霸占了罗莫弄,韦志孟、覃电机两个老板则来抢占我们承包的白面山弄林木和林地。党政办主任韦某和林业站干部韦某和韦志孟都是布村人,镇政府党政办主任韦某后调任县政府办当秘书,镇政府林业站韦某后来也调到了县林业局,他们三人就是涉嫌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涉嫌有目的,有计划地抢占我们前桐屯群众的林木和林地,请上级部门认真查处。镇政府的《处理意见》和《通知》分别违反了《森林法》第三条和第十七条《土地法》第十六条和《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并且,镇政府作出的《处理意见》已被县法院(2005)江行立裁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为无法律效力,但是,镇干部和老板仍然利用不合法的文件,实施他们违法的毁林占地行为。

另外,当我们把韦志孟等告上法院,法官又利用公权力帮助老板代言。一是在法官判决书中认为承包方在种植之初被告方就提出过异议,这是法官在胡说八道,捏造事实。二是法官明明知道镇政府作出的《处理意见》和《通知》是不合法和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法官仍然以此为依据判决承包方败诉。三是韦志孟、覃电机两个老板毁林当天花钱请了40多人强行毁掉我们承包的100余亩林木和林地的,但是法官却替他们说是群众自发参与,并判决被告方不用赔偿承包方任何经济损失。当日,参与毁林的人对着柳州电视台记者说是老板花30元一天请来的。

如果结合今年76日韦志孟、覃电机两个老板在进德镇琼林村与村民发生的冲突,他们的手下人员用砂枪射击并击伤10余位琼林村民,韦志孟、覃电机两个老板因涉及违法被公安局羁押,请法官想想他们是什么样的团伙?

为了维护我们的权益,多年来我们不断向广西高院申诉,但是高院就是不予立案再审。 

经过我们多年据理力争地维权上访,连一、二审法院的信访庭法官和市、县政法委领导都认为当初法院的判决不合理,但是一、二审法院不会主动去纠正自己的错误判决,只有等高院责令他们重审,他们才会去纠正。至今,广西高院对我们的申诉不予立案,使得我们求告无门,在我们一案中,正义无法战胜邪恶!

说到底,是因为我们上告的老板他们都是官商勾结,势力强大。如果他们当中哪怕有一人被上级查处,追究起来,腐败的关系网就会展现出来。所以,他们极力构筑他们的防线。

四、冤案得不到解决,维权要等到何年? 

在找林业局、镇政府、县政府都无用的情况下,我们拿着自治区政法委的回函去找柳州市政法委,该委又叫我们找柳江县政法委,县政法委和县信访庭的法官口头上一致认为承包方是有理的,法院的判决是不合理的,认为法院作出那样的判决是法官个人的理解问题。(法官的个人理解,其实就是帮老板利益代言,) 

如果上级部门看到我们在中国网诉求反映,请上级亲自派人查处他们,不要再把我们的诉求批转到地方来,那样等于把条子转到被举报人的手中毫无两样,问题根本得不到解决。

例如今年8月,我们去找镇政府反映情况,镇政府有一个干部责备我们说:呵!你们都把事情反映到中央那里去,我都得到过自治区转给的条子了。看看!这个镇政府干部什么时候得到自治区领导批转下来的条子却没有告知我们去解决,瞒上欺下的事还有脸讲出来!

五、邪不胜正,相信党委惩处腐败的决心 

我们要控告的三个对象,覃电机老板是我们本镇人,韦志孟老板是本村人,镇干部韦志轩更是我们本屯的人,他们三人了解我们忠厚老实,软弱可欺;我们知道他们官商勾结,神通广大。我们检举这三个违法者,希望上级党委顺着这根藤,摸出林业系统和司法部门腐败之瓜。

我们被老板及恶势力和干部强行违法毁林夺走承包的700亩林木和林地,遭遇是非常不幸的;我们对上级党委和政府及政法委提三个请求:

一是请上级责令老板及恶势力和镇干部对违法毁抢我们承包的700亩林木和林地进行经济赔偿,并把霸占的林地全部退还给我们。(毁坏东西要赔偿,何况我们是依法承包)

二是县、市两级法院的经办法官持法不公,违法断案,请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政法委责令自治区高院对我们的申诉给予立案重审,纠正错误判决。      

三是由于我们实名举报的老板及恶势力和镇干部势力强大,我们十分担心被他们打击报复,害怕被他们的保护伞加个莫须有的罪名羁押起来,请上级和媒体关注我们的人身安全。

广西柳江县百朋镇恭桐村前桐屯的农妇:韦小蕾
代理人:韦文能(系求助人的父亲,退休教师)
电话:1348175568413132921636
2011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