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许凡报道)本网近日了解到,在四川荣县,有47个煤矿,大概有五六千名矿工,煤矿业主一般只为矿工缴纳工伤保险,而其他保险几乎都未依据中国现有法律制度缴纳。本该为矿工缴纳社保的钱,最后都落进了矿主的口袋。
煤厂的矿工,是一个特殊的高危险的弱势群体。众所周知,采煤这种职业,水、火、瓦斯、粉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矿工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矿工几乎每天都面临着工伤和职业病的威胁。他们对社会保险的需求比其他行业要迫切得多,特别是这种小煤窑,小煤厂,一旦他们的身体真的受到伤害,那么没有社保的他们,将只能等死。
煤矿工人之所以选择了这个职业,是因为他们要生活;他们要挣钱来养家糊口;他们家庭贫困,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为了生存他们别无选择。
他们需要社会对我们煤矿矿工更多的关心,需要政府部门给煤矿矿工更多的关爱和关注,犹其是煤矿矿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问题。只有落实到了位,才能解决煤矿工人的后顾之忧!
然而,作为主管部门的荣县社会保障局,却与煤窑老板官商勾结,对旷工们的投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故意踢皮球,打太极,这些小煤窑的旷工多数都是农民工,他们不知道自己还能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容县地方政府也是无视中央的禁令,漠视矿工们的健康权和生命安全,纵容这些小煤窑继续存在。
在中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于普通工人来说,真的就只是摆设。他只保护企业主的利益,这种恶法有不如没有,记得某法官亲口告诉笔者:中国的劳动法是写给外国人看得根本不可能执行!作为执法者的法官都如此说,中国的工人们还能有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