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8日星期六

江苏南通徐汇萍老太控告信访局长和政法委书记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1年5月28日,家住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桃园村三组50号的徐汇萍老太,用特快邮件向崇川区检察院提交控告书,指控南通市崇川区信访局副局长翁志武和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政法委书记袁建飞涉嫌非法拘禁罪,请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徐汇萍老太因遭遇暴力拆迁而多次上访,曾经历了四次非法拘禁,累计时间达32天。徐汇萍老太被非法拘禁皆系信访局副局长翁志武和崇川区狼山镇政法委书记袁建飞组织和实施的。其概要情况如下:

1、2009年3月5日到18日,被控告人翁志武、袁建飞组织、实施将徐汇萍老太关在北阁饭店四楼403室,非法拘禁达14天。

2、2009年10月3日至10日,被控告人翁志武、袁建飞组织、实施将徐汇萍老太关押在华江饭店4楼,非法拘禁达8天。

3、2009年12月14日至18日,被控告人翁志武、袁建飞组织、实施将徐汇萍老太关在狼山镇派出所,非法拘禁达5天。

4、2010年3月14日到18日,被控告人翁志武、袁建飞组织、实施将徐汇萍老太关在北阁饭店四楼406室,非法拘禁达5天。

在关押期间,看管人员竟然丧心病狂地强迫68岁的徐汇萍老太跑步登楼梯,并对她推推搡搡,致使徐汇萍老太跌倒,摔伤股关节。徐汇萍老太经医院手术换股关节,花费5万多元,才逐渐好转。

被控告人翁志武、袁建飞系国家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对徐汇萍老太限制人身自由,并有暴力举动,其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四次被关黑监狱的徐汇萍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