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5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门头村拆迁户湛江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要”到了三份《北京市公安局接受案件回执单》。
2011年4月26日凌晨1时许,公民湛江在海淀区香山门头村348号门前被几名身份不明的男子打伤。在此之前,这几名男子还砸坏了湛江的汽车。湛江及其亲属当即向110报案,110到达现场后,只是作了记录,没有按法律规定将《北京市公安局接受案件回执单》交受害人湛江。湛江只得多次向公安机关“要” 该《案件回执单》,皆无音讯。半月后,湛江才“要”到此法律文书。
此前,拆迁受害人湛江也遭受类似的侵害。4月14日、4月15日、4月17日分别发生了他家的门窗、汽车被砸、摄像头被破坏。连同4月26日发生的砸车伤人案,一共有四起了。但警方只给了三起《案件回执单》。
每次发生侵害人身财产案件时,湛江都及时报警,并向警方提供相关证据与线索。但奇怪的是,每当110警察来到之前,作案人都能从容地离开作案现场,并且,仅仅只隔了二、三天就杀回马枪,再次作案。这种奇怪的现象显然与警方办案不力有关,或者警方故意视而不见,姑息养奸,才导致不法侵害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如果警方在接到第一次报案时,认真查处,还有发生第二、第三、第四起不法侵害事件吗?
这四起不法侵害事件,根据湛江提供的录像证据和线索,并不难侦查。特别是第四起案件,湛江被暴徒打伤后到医院救治,险些丧命,触犯众怒,才引起警方重视。
人们担心这四起案子,很可能与拆迁有关,警方是否因拆迁系“民心工程”而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