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5日星期日

江西新余市渝水区选举委员会组织非法选举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515日上午830,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在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五选区的一个投票站——新余中冶环保资源公司二楼会议室,组织的选举是非法的。

资源公司有选民300余人,在选举时,选民被要求排队等候,须每3人一组进入会议室。会议室里未“设有私密写票处”。如此组织选举违反了选举法第38条的规定。

据资源公司的选民讲,同时进入会议室的3人一般都是相互在一起填写选票。而且进去的选民都被一位“专职”人员现场监督,一是此人要求选民选谁不选谁,二是此人两眼紧盯选民填写选票,直到投入票箱。

在新华社等多家国内、国际媒体和数以万计的网民关注“刘萍竞选代表遭拒事件”的过程中,渝水区选举委员会仍然组织非法投票,值得中国所有选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