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星期五

郑大靖:经历郧西县公安局连续50余小时酷刑经过

 
——访民郑大靖向中国共产党90华诞献礼

我叫郑大靖,系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原供职于中国银行湖北省十堰市分行郧西县支行,该支行于2000年底撤销后,被强迫买断工龄而失业。

本人失业后,就将原单位中国银行郧西县支行分配给我一家人的生存住房加固改造成门面房,自谋生路。

五年多后本人才知,早在2003年5月16日,中国银行湖北省十堰市分行行长杨德会伙同副行长王浩,为捞取不义之财,收受贿赂,非法暗箱操作,将下属机构郧西县支行所有房产(包括分配给我的住房)、土地一同打包贱卖96万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000多万元。

该房产历经几次转手倒卖给黑社会柯尊春、辜汉文后,柯尊春仗着与郧西县县委书记卢富昌的经济利益关系和权势,于2005年5月,组织手下黑社会成员30多人,强行拆房,打伤我家属,收买政府和公检法腐败势力,强行掠夺霸占我一家人合法拥有的生存住房,从此使我一家老小无家可归,逼我走上无尽的信访路。

我于2004年9月第一次进京上访后,十堰市政府驻京办人员曾跟我说,回去后政府一定会解决好我的诉求。但我听信而回去后,找政府时谁也不理。

2005年3月,郧西县法院副院长朱卓斌、执行局长胡承汉借机报复我,要强制执行我一家的唯一生存住房,使我一家人被逼流浪北京上访。郧西县政府一次次派专人专车将我们强制押送回去,但对我反映的问题却不理。

2006年5月,郧西县政府、公安将我们一家人强行从北京押送回去后,囚禁到县城一处名叫城东酒楼的小旅馆内。几天后,郧西县公安局捏造我在北京参加游行示威,喊口号,要见中央领导等不实之事,将我非法拘留5天。出狱后别人告诉我说,县委书记卢富昌、副县长王太宁一伙还要对我进行更大的报复行动。

于是,我在一天下大雨时,趁看守我的人下象棋,注意力不集中,趁机逃离郧西县后,又辗转进京上访。

当我逃出黑监狱后,郧西县政法委副书记雷显朝说,就把他的老婆孩子关着不放,看他能不回来?以此来要挟我。

2006年7月15日,郧西县政府准备将我妻子和已上小学二年级的7岁女儿转押到寺沟乡烟草站这处黑监狱时,分管包案的郧西县政府副县长王太宁威胁我妻子曹祥珍说:“你们这些老百姓上访,是想跟我政府作对,不是拿鸡蛋碰石头吗?我整不死你们,我把你们关押了又怎样?你们不是告到北京胡锦涛、温家宝那里了,那又起屁用,他们怎么给你们解决的呀?说来听听。我告诉你们,没有谁能为你们讲理,真正为你们解决问题,还是我们地方,你们告到哪里也不起作用,我政府有的是钱和人来同你们耗,你们耗不起。”由此充分暴露出郧西县政府这伙腐败贪官的丑恶贼脸和险恶用心。

我妻子曹祥珍和女儿郑霖鑫被关进黑监狱后,妻子遭到政府看管人员的毒打、摧残和折磨,我仍然在北京到处控告这些无恶不作、坑国害民的贪官。

2009年9月7日早上近8时许,我在北京南站被郧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其勋等4人守候抓捕。当时,这4名匪警猛扑上来,将我打倒在地后,迅速将我双手反背戴上手铐。随后他们强行拦截一辆邮政小面包车,这名女司机当时拒载,匪警就向其亮出合法匪警证。后这4匪徒将我抬上面包车,使我的头向后,脚向前,身卡到中间,然后一名匪警双手按着我双腿,一名匪警坐在我的头上,一名匪警骑到我身上,另一匪警还按着我已被戴上手铐的双手,将我押送到十堰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匪警塞给女司机一百元钱后,将我拖到驻京办四楼一房间,停留不到10分钟,又把我拖下一楼,塞进停于楼下的车内,押送到河南省唐河县驻京办。

郧西县公安局这伙匪警将我押往唐河县驻京办后,仍将我反背铐着,并用另一副手铐连着手铐将我固定到双层铁架床上。看守我的几个匪警打“斗地主”牌来赌博,却不给我水喝,也不给一口饭吃。大约7个多小时后,也即下午两点多钟时,王其勋将我拉到唐河县驻京办院内的墙下站着,对我进行拍照,当时我的裤子已经全被匪警撕破扯乱,惨况可想而知。随后他们将我押上警车往郧西县押送。

我被押上警车后,押送我的3个匪警又用双手铐铐着我,并与车座相连固定,再用安全带将我死死绑在车靠背上,使我动弹不得。直到第2天(2007年9月8日)上午9点多钟,他们将我押送到郧西县公安局,才松开捆绑我的安全带,打开另一副固定手铐。他们推我下车时,我双手双脚麻木肿胀,无法站立行走,这时才由一位匪警将我架到公安局6楼审讯。

审讯我的那位公安民警罗德军当时问我吃饭没有,我说没有,他很快给我买来两桶快餐面,泡给我全部吃掉后,他同另一位姓周的审讯了我一整天。

到了晚上,将我由公安局办公楼6楼审讯室押到一楼值班室,再次用另一副手铐将我双手固定到值班室离地一米多高的墙壁上的一个固定铁环上,让我蹬了一夜。直到第3天上午11时许,警察把我押送到郧西县寺沟乡烟草站,这处曾关押过我一家的黑监狱中,才为我打开手铐。

这就是我被郧西县公安局匪警,非法绑架长达52小时中,不给吃喝、不准休息、被戴上刑具,还被捆绑殴打的酷刑经过。

郧西县公安局按照郧西县县委书记卢富昌这个腐败恐怖分子的旨意,向上报批要劳教我,但没得到十堰市公安局局长万学斌的支持和批准,腐败恐怖分子卢富昌就将我关押到私设的黑监狱中长达一年零3个月,期间安排刑满释放犯王军、李斌、韩斌及公安邓和敏对我毒打。遭受这些酷刑后,使我现留下时常头痛难忍,左下磨牙被打掉一颗,前上门牙被打坏死一颗的后遗症。由于长期遭受酷刑毒打、精神上摧残、生活上的折磨,使我在黑监狱中患上高血压、反流性双斑样食管炎、十二指溃肠、双肾结石等各种疾病。

2008年10月上旬,郧西县政府在将我押送到郧西县中医院 检查出以上疾病后,相隔不到10天,又将我送到郧西县人民医院检查,还是确诊为以上多种疾病后,才将我押送进县人民医院,但只交1000元钱押金,第3天人民医院以我欠账为由,把我赶出医院。这就是郧西县人民政府一伙贪官祸害我的罪恶事实。

将我赶出郧西县人民医院后,郧西县几位访民知道我身无分文,就每人送给我100元,共资助我700元钱。郧西县公安局于2007年9月7日在北京抓捕我时,抢去我的财物和身份证都扣押不还,在郧西县公安局押的第二代身份证也不给。我只好于2008年12月1日离开郧西,赶往北京,继续控告郧西县政府这伙腐败恐怖分子,但至今无果。

我所点名控告的政府贪官,没有哪一个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没有哪一个不是共产党基层的领导干部,没有哪一个不是祸害人民、危害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我希望法院立案、公开审判他们,可是这些人不仅得不到审判,他们还不断升迁,权力越来越大,他们的腐败利益集团更加坚不可摧。

值此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之际,我真诚希望中共清除党内败类、纯洁党的队伍,真正体现出党的宗旨。只有这样,才会赢得人民信任和拥护。

今天,我以自己遭受腐败共产党员迫害事实,向中国共产党90华诞献礼,希望得到中共统治集团中良知人士的重视!

201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