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

山东临沂罗庄劳动仲裁委退回工人的仲裁申请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168日,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将罗庄区矿区商场工人要求劳动仲裁的申请书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该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蛮横行为,侵害了工人的申请救济的基本权利。
              
临沂市罗庄区矿区商场因拆迁,在没有安置的情况下,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企图将工人赶走。2011515日,临沂市罗庄区矿区商场张怀义、王善美、孙梅、陈纪海、时建霞、胡志刚等6位工人向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委责令该矿区商场支付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今的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住房补贴,并补缴200911日至今的工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竟然拒绝受理,也不给书面答复。该矿区商场张怀义等6位工人只得用特快邮件的方式向该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于是,发生了该劳动仲裁委员会退回申请仲裁信函的怪事,并在该信函的左下方注明“拒收”。仲裁委退回工人的劳动仲裁申请,既无法律依据,又无道理。据该仲裁委的工作人员说,如果仲裁委接受工人的申请书将会受到上级领导的训斥。这使6位工人感到非常愕然,劳动仲裁委不受理工人的仲裁申请,还要劳动仲裁委有什么用?

该矿区商场张怀义等6位工人表示一定要维权到底,现已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