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7日星期二

河南上访维权干部邢璐控告洛阳市市长与妇联主任

(维权网信息员蒋理、由玉报道)6月5日,河南洛阳因干部编制被挪用的原妇联女干部刑璐正式向法院对当地洛阳市政府与妇联提起控告。控告洛阳市政府、洛阳市妇联伪造党组会议记录,挪用刑璐的公务员编制,对刑璐上访19年采取拖延打压,要求法院依法追究违反党纪国法的腐败官员的法律责任。
依法控告状

控告人:邢璐,女,45岁,汉族,家住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246号首电西院22-5-301,

身份证号610113196608161784

被告人: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郭洪昌

被告人:洛阳市妇联 法定代表人:张月玲

案由

伪造党组会议记录,挪用干部编制,渎职侵权,加重侵害

请求事项

一、 请求各级领导明察,洛阳市政府,洛阳市妇联伪造党组会议记录,挪用公务员编制,对受害人邢璐十九年造成的冤假此案要快办快决.

二、请求依法追究违法党纪国法、失党性失国法的腐败官员的法律责任

三、请求党和国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捍卫党纪国法尊严,为受害人邢璐还公职,还公道,和谐社会,和谐洛阳。

千古奇冤 洛阳妇联

邢璐苦读十八年 大学毕业分妇联,

怎奈妇联出贪官 伪造记录造假案,

挪用编制把我冤,让我职位别人干,

欺我没有后台站 让我受冤十九年

党纪国法在哪边 吼呼天下为民官

快查快究办此案 稳定社会尊法严

事实与冤情

邢路,1966年出生于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县李村乡李村一个朴实的农民家庭,聪明好学,1987年7月高中毕业参加高考被顺利录取到陕西省西安外国语学院,1990年7月毕业,毕业证号:第90067号,毕业后持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工作部门签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报到通知书(号码:陕高毕字第NO 0030207号),到洛阳市人事局大分办准时报到,10月拿到洛阳市大专院校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报到市妇联(毕介字第0710号,复印件附后)11月正式上班,上班三年工作任劳任怨,表现突出,受到各级机构的好评(材料附后)93年6月休产假,10月到妇联单位领工资,被时任妇联主席耿庆莲(现档案局局长)通知没有岗自找单位,从此邢路一直通过组织反映情况未有解决,又通过国务院快速、网上、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省信访网站、北京人访等等,文明上访19年,洛阳市政府、洛阳市妇联一直以一张伪造的党组会议记录挪用我的干部编制,这就是地方政府的胆大妄为,欺上瞒下,打压和恐吓上访人,造成现在县骗市、市

因此,恳请党和国家领导人,理解体谅我从小养成爱党和国家的一片赤胆忠心,为我主持公道,严惩地方政府贪腐官员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以权易权、渎职侵权,还我公道,还社会公平公正,还国家稳定!

控告人 邢璐

201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