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5日星期一

四川维权人士陆大春因沿街乞讨再次被限制自由



(维权网信息员王菲报道)成都“链子门”被判刑两年,释放后一直在维权的成都维权人士陆大春,7月24日下午约5点30分左右,因沿街乞讨被成都市金牛区人北派出所限制自由,至晚上11点40分,还没有给陆大春吃晚饭,期间陆大春一直打电话向110报警中心投诉,报警中心则一直说马上让警官来处理,可是6个小时过去了 ,陆大春还没有见到办案警官。据陆大春说:警方即没有说他涉嫌违法犯罪,但是不准他离开治安室,叫他等候处理。有四五名保安在那里看守他。



晚上十二点多得到消息,成都警方已经通知了陆大春的户籍所在地,南充办事处的人,已于25日凌晨0点5分到达“人北派出所”,正在与人北派出所办理交接手续,是否要送陆大春回南充,暂时还不清楚。本网将继续关注。



陆大春长期在南充、成都、北京等地艰难地反复申告蓬安县公安局,并以沿街鸣冤艰难乞讨为生。维权过程中,他热心帮助乞讨的访民,因此经常受到成都当局的打压,2009年2月23日,因将发生在成都中院的一个群体事件,口述给了维权人士幸清贤,由幸清贤在网络上进行了公布,因此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两年。



出狱后,由于当局的打压,陆大春没有了生活来源。为了生存,他一边继续帮助乞讨访民维权,一边身挂“案情介绍”沿街乞讨,向社会控诉成都当局,最近经常被莫名其妙的限制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