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

四川访民邓昌荣控告公安执法犯法(图)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家住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的访民邓昌荣,因要求公安机关撤销对她的非法劳教决定,而不断遭到打击报复,但她仍坚持进京控告当地公安机关执法犯法的恶劣行径。

据访民邓昌荣说,她因举报本单位领导违法违纪问题,被单位非法关押,殴打致伤,乐山市市中区公安分局不许她验伤做鉴定,也不处理凶手,逼她逐级上访近10年,不断招来公安的报复迫害。她列举实例如下:

2007226日晚8时许,邓昌荣走在成都市金陵横路时,被跟踪的乐山市市中区公安干警扑向前来,卡脖子、拧手臂、带上刑具,塞进警车,押到乐山市金叶酒店非法拘禁68小时,后又转押到井研县公安局拘留所,行政拘留10天。拘留后才知道,她是因在225日这天到四川省委大门口手举A4纸上写有“寻找中国共产党,寻找国家法律”的事,被该局认定违法。

在此拘留期间的37日,公安干警还强行将邓昌荣送往华西医大做精神病鉴定。
2007310日,邓昌荣被行政拘留10日期满后,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又以邓昌荣在2005412日,到乐山市委上访时,因上访目的未达到,将挂在市委大门的“中国共产党乐山市委员会”的吊牌取下丢在地上,致吊牌损坏为由,再次对邓昌荣实施行政拘留10日。

2007318日,还在牢中的邓昌荣,又被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决定对其进行劳动教养两年的决定。

随后,又由乐山市委政法委出面干预,并对邓昌荣夫妇多年上访的诉求予以协调解决,恢复邓昌荣及其丈夫的工资,补偿20年的各种损失,撤销这两次违法行政拘留处罚,邓昌荣对以前的所有问题全部息诉罢访,邓昌荣本人也完全同意以上要求。

但是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不按市政法委的要求,拒绝撤销对邓昌荣的拘留和劳教决定,拒绝向邓昌荣提供在华西医大所作的精神病鉴定结论。

由于公安机关拒不撤销对邓昌荣的错误拘留和劳教决定,致使邓长期背负罪名,因此,邓昌荣于20081228日正式宣告,为讨回自己清白,再次上访控告公安机关执法犯法,乱用公权侵犯其人权的犯罪事实还拒不认错,岂能容忍这些执法败类继续祸国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