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6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向康德伟、康德兰、刘汝容3户村民下发区征地办搬(2008)7号文件,要求限期搬迁房屋的通知。因区政府拆迁办不按照宜宾市政府(2004)50号文件执行,该文件要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即货币安置和换房安置,被征拆对象可以任选一种安置方式。翠屏区政府硬性规定以货币方式补偿,正房按每平方米700元,偏房按每平方米60元的价钱补偿,并且将访民康德伟的住房98多平方米的住房按偏房价偿付,若按此价接受,康德伟无法买到住房。因此,访民康德伟要求政府按照宜宾市政府(2004)50号文件规定,给他以房换房的方式置换,而翠屏区政府非要以每平方米60元的价钱买走康德伟的住房,并且对康的家庭生活设施也不给一分钱的补偿,双方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
后来,翠屏区政府就采取非法强买措施,于2008年6月20日,将拆迁户康德伟、康德兰、刘汝容3家的拆迁补偿款共汁86143,16元存入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市翠屏区支行南兴分理处,政府见这3户村民仍不领取,又以严重影响了丝丽雅集团建设用地的罪名相威胁。
2009年3月5日,翠屏区政府拆迁办为了达到强买目的,非法利用公权力,组织调集大批政府干部、公安和社会流氓地痞非法对康德伟的住房强行拆除。
访民康德伟住房被政府强行暴力拆除后,一家老小靠花钱租房生存,他本人向各级政府申诉上访至今无果。
今年6月底,访民康德伟在京上访,投宿四路通一家旅馆时,深夜遭地方政府雇佣6名黑社会人员强行绑架回当地关押。
访民康德伟说;“我知道现在的政府黑暗,政府的贪官比土匪强盗还凶恶,所以政府帮丝丽雅集团征地拆迁时,我就直接提出以房换房的平等要求,难道过份吗。现在政府的贪官不是为百姓服务的,而是要欺压百姓,掠夺我的财产,逼我没有生路,逼得越来越多的人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