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日星期二

特别关注:王荔蕻案涉嫌罪名再变回“寻衅滋事”

(维权网信息员孙海涛报道)81日上午,刘晓原和韩一村两位代理律师终于拿到了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的案件起诉书,令人意外的是,涉嫌罪名从“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又变回了最初的“寻衅滋事罪”。

81日两位律师在朝阳看守所会见了被羁押的王荔蕻。会见后的刘晓原律师表示:王大姐说,感谢社会各界对她案件的关注!她精神状态还可以,身体健康老样子,旧病未除,睡眠状态不佳。

据了解,王荔蕻案件已转到朝阳法院第二刑事庭(温榆河法庭),主审法官姓臧。

321日王荔蕻被朝阳警方从家中带走,随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422日正式逮捕的罪名变更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