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访民李淑华投诉说,她家30年不变的承包地,被政府修路占去部分后,剩余的一点土地无法机械耕种,一家人为了生存,就筹款于2009年4月在剩余的一块承包地上建起一栋700多平方米的2层商用门面房,一楼开酒店,二楼开宾馆,因生意红火而使时任南栗园村村委会主任李宗明嫉恨,利用村霸职权,勾结圣井镇镇长胡延峰,假公济私,非法于2010年5月20日将李淑华一家合法经营的酒店和宾馆暴力拆除。
访民李淑华上访的理由是,原任南栗园村村委会主任李宗明,利用职权,非法侵占村集体机动耕地,建造2000多平方米的2层楼房占为己有,并经营酒店和宾馆多年,为什么没有拆除?
多年来,村民多次联名向各级政府举报村霸李宗明、李家宝的严重经济问题,但有关部门却不理不睬。
李淑华依据《宪法》第4条、第6条和第7条规定以及《土地管理法》第6条、第13条、第14条、第16条和第50条之规定依法上访,希望政府依法保护受侵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