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1年9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向临沂市南坊办事处前七沟居民杨思涛送达《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载明:“你对临沂市人民政府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初步审查,决定予以受理。”杨思涛委托济南倪文华代理。
杨思涛家遭遇了暴力拆迁,但他对自己家所在的地区拆迁征地、拆迁安置方案一无所知,故请求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但临沂市政府二次作出不盖公章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杨思涛认为,临沂市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不盖公章,应视为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8月25日,杨思涛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省政府责令临沂市政府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并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山东省人民政府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
据悉,临沂市暴力拆迁受害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已有几十人向临沂市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当临沂市政府不履行或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不符合法律规定,立即向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如果省政府不能作出公正的复议决定,受害人将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杨思涛便是公民维权行动积极参与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