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4日星期日

湖北法律工作者自荐参选人大代表,希望能真正为民办事(图)


湖北建始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黄志佳自今年基层人大选举开始之后(2011年7月底),通过走访选区选民,了解选民需求,与多位选民沟通交流的方式,获得18位选区选民的联名推荐,参选建始县17届人大代表。

黄先生表示:虽然获得18位选民的联名推荐,但认为自己成为候选人的希望并不大,原因很明显,不过好在自己只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参与到选举过程中去,结果并不重要。

黄志佳在竞选演说中说到自己仅仅是希望通过参选能为人民做点实事。
他同时在演说中呼吁:勇敢地站出来吧,共和国的公民们,投好自己神圣的选票,改变自己的命运,创造清廉的社会!

黄先生最后告诉笔者:我只是希望在合法的范畴内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力,这也是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得到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在黄志佳先生的授权下,本人可以引用他的竞选演说,并公布交谈内容。

黄志佳竞选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11be540102dru2.html


竞选演说---湖北建始县黄志佳

现如今,假、大、空话连篇,做表面文章愚弄人民的现象俯首皆是,占起茅厕不拉屎司空见惯,贪污受贿动不动就是几个亿,甚至,居然有不少官员与黑社会沆韰一气,狼狈为奸,欺压民众……

有人申诉、有人上访,出乎意料的是,竟然有官员公然叫嚣“百姓要公平是臭不要脸”!许多依法上访、申诉的当事人竟被作为刁民被防控被盯哨甚至被威胁被毒打被送进精神病院被关进陕西城固“法制培训班”这样的集中营......

这种状况必须立即改变!

要改变,先得分析造成丑恶现实的原因是什么。恕我直言:很可能,我们许多人都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原来,我们的国家应该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关键是选好自己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再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来保护人民自己。

平心而论,在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方面,包括抱怨在内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对得起自己吗?有几个人仔细斟酌过该选谁不该选谁?在暴力威胁选举、贿赂选举方面,又有几个人能够顶住压力勇敢得站出来?稀里糊涂地投票甚至明知某人不能代表我们自己的利益还选举他当人民代表,这样的代表能够代表人民的利益吗?

只有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表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只有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表才能产生人民的政府、人民的法院和人民的检察院,才能有效地监督“一府两院”,否则,不出现社会腐败才真是怪事!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议会上,经常有打架的“乱”象,但这些代表为了自己的选民敢于挺身而出的义举也还是值得称道的。我们的人代会上是根本不会有打架的现象的,因为许多情况下,人民都是被代表,好多代表或许根本就不是人民自愿选举的。河南省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曾经对记者提问:“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面对上级钦定的代表,我们还要问“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吗?他们已经用实际行动给予了准确的回答:明知上级领导的许诺是假、大、空话,还要去迎合去当无耻的喉舌,上级的报告没有通不过的,上级的决策没有不英明的。我们有的决议甚至法律,表决时竟然没有反对票,这在全世界是极为罕见的。代表大会上,有的是热烈的经久不息的掌声和厚颜无耻的吹捧,绝少批评和意见。

不把腐败的官员赶下台,人民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依法只有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才最有可能罢免不称职甚至腐败的官员。因此,选举自己的人民代表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这就要看我们人民自己有没有勇气投好自己的一票。要考验我们是否经得起甜言蜜语的唬哄,是否经得起各种利诱,是否经得起各种威胁。

勇敢地站出来吧,共和国的公民们,投好自己神圣的选票,改变自己的命运,创造清廉的社会!

本人黄志佳,男,1972年3月17日生于官店镇,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的农民,在我读小学四年级时,父亲就为生产队献出了生命,母亲把我一手养大成人。读一中后我考取了湖北省司法学校,后来进入建始县人民法院工作。特殊的环境使我养成了特殊的性格,这些年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县法院、县综合治理委员会等单位的充分肯定。在做本职工作的同时,我申请国务院公开国庆60周年盛大招待会就餐人员名单;申请全国人大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发文建议全国大小媒体正确称呼切实尊重“第三代”领导人;建议中央电视台向全国人民道歉;状告中共中央党校、司法部、教育部;起诉新浪网;倡议公民自发为黑龙江鹤岗煤矿矿难死者默哀;深圳民工又欲开胸验肺,以公民身份敦请党中央应急;为了让人们过个平安的春节,半夜三更只身一人劝走数十个想打群架的人……关于我的基本情况,各位可以在网络上搜索:黄志佳。

本人渴望为人民做点事。因此。首先自荐参选县人大代表。

如果我能够当选县人大代表,当选后的第一件事是质询建始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建始到官店的公路状况什么时间才能够根本改变?法律要求保障公路路况能够保障行车畅通,我们的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你们做到了吗?

在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吁之下,景阳段的维修已经开始了。出乎意料,群众对于公路的维修、养护十分不满意!人们在问:这是不是人做的事?一是维修标准极低,只在极个别地方进行了极简单的维修,该用轧路机碾压的地方没有用轧路机碾压,该清除淤泥的地方没有清除淤泥,该做路边墙的没有做路边墙,该整治排水沟的地方没有整治排水沟;二是维修进展缓慢,多数路段都还没有动;同样险恶的官店段甚至根本没有列入本次维修计划;三是养护不到位,对于公路的养护,还没有任何部门制定方案,第一天维修的路段,往往等不到第二天就被严重损毁了。

天二公路越修越差了,到现在,小车几乎无法通行;有几辆大巴,无法绕道,不得不依然经过天二公路,凡是坐过这几辆大巴的人都心有体会:这哪里是坐车?这是玩命!

天二公路,天怒人怨。网上热吵、报纸曝光、向省、州、县各级领导求情、申请行政复议、上访……天二公路为什么一直修不好?是路基不牢吗?90年代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改线、大修,共和国当时的科技测量不出一条符合安全标准的路基吗?是非法偷运铁矿、煤矿运输超限超载现象严重,致使该路损毁严重?请问,这也是理由吗?治理超载不也是政府的责任?是没有钱的缘故?不是经常吹嘘我们发达得不得了了吗?一个乡镇信用社的主任能够卷款十亿悠然出逃,一买就是几万万元的美国债券,我们确实发达了,怎么是没有钱?如果说别处的官员能够争取到钱,我们的官员争取不到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的人民在死亡线上挣扎,那么,我们就应该问:这样的官员称职吗?何况,同样在县委领导之下,县城所在地的业州,没有坏的水泥路被强行铲了又花费数千万元搞起了舒适的沥青路,我们怎么没有钱?通过建始的天二公路连一条沙石路都保养不好,这是为什么?连一条县乡公路都搞不好?有关政府部门为什么在关系民生的事情上面老是做不好?这到底是为什么?

对于该公路的前景,我们很可能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欢喜!我天二公路沿线人民怎么能承受政府部门这种明目张胆的极大侮辱?

国家、民族,要么指望清官为民作主,要么依靠人民约束官府。为了这条公路的畅通,我们,该说的好话都说了,该求情的地方都求了,有关部门或是你推我我推你,或是干脆死个人也不作声,你人民的疾苦关他屁事!几个月来的经历让我彻底明白了:一味地说好话、一味地求情,甚至一味地下跪,一味地求清官为民作主,是过时了的做法,也是愚昧的做法。血淋淋的温州动车事故绝不能在天二公路上重演!时代不允许我们再一味地说好话、一味地求情,甚至一味地下跪,一味地求清官为民作主。解决问题关键还得靠人民自己!我们的国家,必须依靠人民自己才可能有光辉灿烂的前途。我们必须选择为我们负责的人大代表组成为我们服务的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低保,是否公平?

山林、土地承包是否合理?

铁矿石、菊花石、煤矿的开采是否按照科学规划进行?是否兼顾了有关各方面的现实利益?是否兼顾了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是否兼顾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有迹象表明在某些地方因为矿物的开采已经导致了地质、水源的破坏。

行政是否依法?

人民的申诉、上访渠道是否畅通?

明显的假、大、空话,一次次地欺骗、愚弄……一切的一切,都有待人大代表去调查、去质询、去问责。我们绝对不能允许政府官员坐在高高的权力宝座上优哉游哉,我们绝对不能允许政府官员整日纸醉金迷,我们绝对不能允许政府官员肆无忌惮地做断子绝孙的事。

不摘掉一大批人的乌纱帽,不送一大批人进班房,我们这个社会是没有希望的。

外国经常出现政府改组的现象,这是好事。当政府和人民的利益出现矛盾的时候,应该可以为了人民牺牲政府而不能是相反——为了政府牺牲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委托。受委托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时,委托人当然有权收回权力。

当然,如果我不能当选人大代表,我也将服从民意。

不管能否当选,只希望人民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

当被逼迫万般无奈之下依法上访、申诉的当事人不再被作为刁民被防控被盯哨被威胁被毒打被送进疯人院被关进集中营的时候,当代表和官员主要不是为上负责而是为下负责的时候,当面对我们不满的社会现实我们不仅能听到抱怨而且能够看到罢免、弹核的实实在在的行动的时候,当俯首贴耳的奴才越来越少,具有独立意识的公民越来越多的时候,当社会普遍感觉到公平、安全的时候,当冰雪融化的时候,当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就大有希望了。

人民最大!

黄志佳  二0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