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2日星期六

广西律师案12:律师团法院门口被围攻(图)

律师团在法院大厅静坐

律师团在法院大厅

律师团的声明
(维权网信息员金正方报道)1021日,“裴日红案”庭审第八天。当天的关注焦点不在庭内而在庭外。下午休庭后,律师团在法院门口被死者家属围攻追打。

下午1730分,庭审休庭后,在北海市中级法院门口的警戒区内,正要离开法院的律师团成员,遭到“裴日红案”死者黄焕海家属的围攻追打。

徐天明律师被扇了一记耳光,眼镜打落在地,其他律师躲避及时得以幸免。而此时,法院门口有数十名警察在场,但未能有效制止,大部分警察置若罔闻。

据了解,这是6月份律师团介入北海系列案件以来,第三次被围攻追打,前两次的地点分别是律师团下榻的宾馆和北海市看守所门口。

一位当地的体制内人士表示,律师团为被告做无罪辩护,使得当地警方刑讯逼供的劣迹败露无疑,“这些人可以多次在看守所和法院肆无忌惮地违法,而没有被追究,背后的黑手是谁?这是再明白不过的”。

律师团成员迅速退回法院大厅躲避。而围攻律师的数十人仍在法院门外叫骂,在场的警察并没有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

随后,接到报案的110警察开始对在场律师做笔录。律师团要求面见中级法院院长,而直到晚上10点左右,只有中院的徐副院长到达现场。

律师团成员当面向徐副院长提出,要求与市委副书记莫亦翔、法院院长、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和政法委书记当面沟通。徐副院长答应代为转达。

期间,杨金柱律师多次致电或发短信给北海市政法委书记伍国辉,告知律师团成员在法院门口被围攻追打的情况,对方答应速到公安局了解情况。

律师团成员一致决定,明天拒绝出庭辩护。只有当法院能够有效保障律师团的人身安全,地址不限于法庭,而是整个北海市辖区内得到人身保障的情况下,才考虑继续出庭。

21日晚上11点,原来给律师做笔录的警察再次来到法院大厅,声称要核对笔录,却偷偷对律师进行拍摄,被律师团严词制止。

晚上1132分,《北海新闻网》上刊登了一则消息,题为《关于1021下午北海法院外辩护律师与受害人家属摩擦情况的说明》,落款是北海市海城区公安分局。

得知消息后,律师团立即要求中级法院公开监控录像,以正视听,但并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律师团成员表示,这份情况说明编造谎言、歪曲事实,其卑劣行径令人发指。本网信息员发现,该说明将冲突描述为“摩擦”,并称根据录像“未发现打人情况”。

通过微博,律师团被围攻追打及在法院静坐的消息被广大网民知晓,网友们踊跃发言,表达支持律师团的正义之举。律师团不断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声援电话。

热心网友在网上公开了北海市政法委书记伍国辉的电话,网友们纷纷致电伍国辉,要求保障律师团在北海期间的人身安全。

有网友在微博上发起“中国律师北海维权网络静坐行动活动”,立即得到数百名网友的积极响应,约两小时后,此活动的网页被封停。

22日凌晨1点,律师团向北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递交声明《我们的要求》,声明内容如下:

一、北海市有关部门采取妥善措施,切实保障全体出庭辩护律师的人身安全。二、立即查处昨日下午在法院门口的围攻追打律师事件,依法处理责任者。三、对发生在法庭上的侦查人员威胁、恐吓律师事件进行查处。

22日凌晨两点,在静坐等候8个小时,没有得到明确安全承诺的情况下,律师团十多名成员分两批离开法院大厅,返回下榻宾馆。

陈光武律师表示,从保障案件顺利审理的大局出发。律师团在徐天明被打案没有得到有关方面明确答复的情况下,主动撤出法院。以保证工作的最大利益。


杨金柱律师:13908460728
陈光武律师:13953912878
朱明勇律师:15010580666
杨学林律师:13901241513
  泽律师:13901297271
李金星律师:13953129678  
徐天明律师:13923456231
  兴律师:13691192655
覃永沛律师:1303681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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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案4:“裴日红案”的四份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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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案7:警察证人当庭威胁律师
广西律师案8:调整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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