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席仁义报道)10月10日,本网信息接到江西新余渝水区仙来办廖家管理处陈家村民小组六旬老太郭梅芳投诉,揭露当地仙来办强行征地、逼迁,在未得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强行填埋她承包的鱼塘,将老太打昏,并且还要抓老太的孩子,想以此来逼她签订同意征地拆迁的协议。
据郭老太哭诉:“2011年10月4日约14时,在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形下,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仙来办和城管等单位30多人,带着推土机、挖掘机要强填我家池塘。我去阻止,却被仙来办一官员一掌打昏在地。等雨水把我淋醒,我挣扎着爬起来时,这30多人全跑光了。为了讨说法,我打的士赶到仙来办,该办事处空无一人。约16时,我又打的士赶到仙来办党委书记钟小明家,我要躺在他家,等他来处理我被打事件。约18时,我儿子钟勇来劝我先回去,我不同意。约19时,仙来办、抱石路派出所、渝水区公安分局等单位10多人,强行把我扶走,送到抱石路派出所给我做笔录,但他们见我脸色苍白,病情严重,又赶紧送我去了医院。在医院,我根本没有见到医生,就把我送回了家。
事隔3天后(10月7日)的晚上,打我的凶手没有被处理,珠珊派出所却突然要捉我儿子钟勇,害得我儿子到处躲藏。其抓人的理由是:我儿子纵容我去钟书记家讨说法!真是天理何在?我一个六旬老太,因为保卫自己的鱼塘不被非法强填,自己被暴殴,儿子还要被抓捕!强填鱼塘侵犯我家合法财产,我阻止而被暴殴致伤,去找书记讨说法错在何处?就算有错,也只能我自己承担,凭什么抓我儿子?原来,他们抓我儿子的目的,就是要逼我签字,好让他们顺顺当当拆房填塘!用心极其险恶狠毒!
中央一再强调要保护私有财产,征地拆迁要依法合理补偿并签订补偿协议,不能强征强拆。但是,2009年12月29日上午,仙来办一李姓书记带领约30人和两辆推土机来推平我家菜地和果园时,强行将我和丈夫这对六旬老人抬手抬脚地抛出去。我们经受不住惊吓屈辱的打击以及推搡扭拿的伤害被折腾病倒(花费了近万元医疗费,至今还有伤痛),菜地和果园就这样被推掉了。当时,我家菜地里的包菜、花菜、黄芽白、木耳菜、桐叶菜都是收获季节,加上刚种下126斤大蒜种和26斤葱种,其价值不低于2.5万元,却只给我们1500元/亩的青苗补偿。我们2004年栽种的543棵果实累累的桔子树,按抬水工程指挥部确定的70元/棵的补偿价格,也应补给我家38010元,而仙来办却只同意补偿6900元。
我们一直拒签补偿协议。现在,他们又要以360元/平方米的低价补偿来强拆我家的三层楼房,以1000元的低价补偿来强填我家鱼塘,并不谈补偿就要拆除我购置并经营了近40年的养猪场。我们与李淑华村长签订了12年鱼塘承包合同。承包后,我们打湳泥、用砖块、水泥、钢筋混泥土预制构件等材料,把鱼塘改造得像游泳池一样规整,加上工钱和购置马达等等,总费用不少于15000元。他们却只同意给我们1000元的补偿,并说这还是看村长和我们签了承包合同的面子!我们不同意低价补偿被拆房填塘,他们就要打人抓人,天理何在?王法何在?无奈之下,我们老两口只能血泪控诉,恳请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和社会公众为我们主持公道!本控诉人强烈要求对我家菜地果园鱼塘被损毁补偿到位,对我被暴殴事件追究责任,并依法查处仙来办征地开发过程中的贪污腐败黑洞!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我将以老命相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