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8日星期六

民告广州增城政府不作为,法院枉判

(维权网信息员成泉报道)10月8日,本网获悉,广州增城市派潭镇玉枕村村民状告当地政府行政不作为,政府作出的裁决不予执行,结果法院居然以政府作出了决定就算作为了来枉法判决。

2005年2月, 增城市派潭镇玉枕村朱翠阳非法占用良田建造广州增城建豪家具厂,严重侵犯国家、村集体和全体村民的利益。

在朱加桐、朱加和等村民坚持不懈的举报下,2008年,增城市城乡规划局针对广州增城建豪家具厂的违法问题,作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无条件自行拆除。2010年7月30日,被上诉人增城市政府作出《责成拆除违法建设的通知》,责成派潭镇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拆除。

但铁一般的事实就是,广州增城建豪家具厂至今仍然在如火如荼生产中,仍在损害着国家、村集体以及上诉人的利益。被上诉人增城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责成拆除违法建设的通知》成一纸空文.

相关政府部门互相推诿,没有一个部门对此违法建筑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



因此,2010年8月,朱加桐、朱加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增城市政府行政不作为.

2010年9月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朱翠阳违法占地建设一事,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增城市城乡规划局已进行了相关处理,增城市政府不构成行政不作为,裁定不予受理.

承办法官:罗红燕、冯敬芬、彭湛 .

该案代理律师陈武权认为:所谓的相关处理,也就是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增城市城乡规划局对广州增城建豪家具厂发出的限期拆除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至今没有实际履行,完全可以将其定性为一纸空文.

2011年9月16日, 朱加桐、朱加和再次以非法占用农田的广州增城建豪家具厂尚未拆除的铁一般的事实为由,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此案.

村民朱加桐、朱加和不禁要问:难道一个人民政府,其职责就仅仅是下一纸空文吗?难道一个人民政府,对人民权益的保护,就只是说一说叫一叫,就完事了吗?快五年了,我们无数次到增城市政府各部门申诉,要求拆除该厂,保护我们村民的合法权益。但只换来相关部门的一纸空文。难道这就是人民政府的职责,以及职责的全部?

代理律师陈武权感叹:

行政诉讼法自颁布至今已有二十多个年头,但到底能有几个民告官能成功的?事实如此清楚的行政不作为案件都不能胜诉,难道民告官真的比上天还难?

拿人民工资吃人民饭的法官们,为了所谓的政府面子,为了掩盖政府官员行政不作为的事实,已完全丧失了法官的立场和良知。法官们将人民寻求法律公正的大门封死,做出如此弱智且枉法的裁定,已经成为这个社会不和谐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朱加桐电话:13602220453
朱加和电话:13570233468
陈武权律师:13763308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