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邓志波,是吉林省九台市营城煤矿下岗职工,实名举报人,因相信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能为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去真正依法治国,惩治腐败,而同其他12名职工,联名举报我所在的营城煤矿搞假破产,将4.6亿国有资产,只以1987万元贱卖给个人企业的重大腐败问题,而受到人身迫害,危及生命,牵连亲属,妻离子散的悲惨人生。
我所举报的 腐败事实如下:2003年3月,我原工作的吉林省九台市营城煤矿,是一座国有中型煤矿企业,是国家投入3.5亿巨资购买现代化的采矿设备企业,是一座储量达7420万吨,按每年40万吨开采量计,可开采150年,年利润超亿 的煤矿企业,却在贪官的私欲操纵下,被非法破产,瓜分贱卖 。
操操纵这起假破产,目的在于瓜分贱卖资产的主要负责人是原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化臣,他不顾职工的强烈反响,大搞权钱交易,借营城煤矿破产 之机,先以吉林龙华热电 股权公司的名义与政府部门签订重组资产协议,将营城煤矿 超 4.6亿的资产 ,非法以1978万的低价收购,不准本矿职工竞买,只是经周化臣一手策划 ,早已事前勾结好的个体老板松营公司博维公司于逢良签订虚假协议,以龙华公司欠博维公司1978万元的名义,将龙华公司收购的营城公司55%的股权转让给博维公司。
谁都知道,煤和石油都是国家的重要能源,也是效益最好,盈利最大的行业,而共产党的贪官却要他破产,捞利,不顾工人的死活。
于是,我们为了国家利益和个人的生存,相信党的总书记 胡锦涛提出依法治国,惩治腐败的治国理念,我同其他职工一起向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级人民政府举报本矿的腐败大案,不仅得不到任何查处,反而对实名举报人报复拘留和劳教乃至杀人灭口的卑劣行径。
因为我本人坚持举报腐败问题,被吉林省长春市政府于 2005 年7 月8 日 报复劳动教养一 年,并且故意将我同患有肝炎病犯人关押一室,很快传染上肝炎病后,劳教所既不给治疗 ,又不批准保外就医,导致了我今天的肝硬化,这不是对我杀人灭口吗?
我妻子受不了打击和生活压力,被迫离婚,我正在上学的女儿只好由亲属抚养照顾,虽然女儿学习优秀,无法受到良好教育,政府报复的不止是我一人,而是报复我全家人,还有我们后代,并由此牵连兄弟姐妹受累。
通过8年的上访,使我认清了中央政府提出的依法治国,惩治腐败,是引诱敢于反腐败的正义人士陷入腐败无能的政府,进行残酷报复反腐志士的陷阱,我们今天为了反腐败而付出生命代价,希望唤醒政府贪官的良知,唤醒国民起来,共同反压迫,反奴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吉林访民邓志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