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勇报道)成都访民陈茜在北京上访时一下车就被成都人北派出所警察控制,送托月宾馆暂关后,乘坐火车于10月19日早晨5点多到达成都,之后被拘禁在派出所,警察给她做笔录被陈茜拒绝,之后她一直关押在派出所并不给饭吃。警方称:不签字不给吃饭,不给喝水。
在其丈夫和母亲到派出所、检察院要求给关押的手续,并向金牛区检察院递交了控告书之后,迫于压力陈茜于19日晚5点30分被释放,从北京失去自由算起陈茜被非法拘禁59个小时。
据陈茜丈夫林龙华说:上午约10点钟林龙华到金牛区检察院控告、控申科邓科长看过材料说;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由胡淑丽负责(正处级、电话:028-87611300)、邓科长说他去叫胡淑丽下来处理。
等到11点多胡淑丽打电话给罗声忠(副外级、028-87627693)说,请示过检察院领导、这是金牛区区委命令关押陈茜、公安部门只能听政府领导的话、政府关人检察院管不到、可以找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只要不参选人大代表就可以放人。林龙华打邓科长电话028-87636391得到相同确认。
下午约2点林龙华与其母亲谢多蓉(老红军干部陈家友遗属)去人北派出所要关押陈茜的手续、人北派出所值班人员说:不知道,没有关陈茜,也没有手续给,所长、指导员都不在、非法拘禁你可以去告等。
林龙华说:陈茜竟选金牛区人大代表被非法关押、但她参选信念没有因打压而改变,请为金牛区选民陈茜投一票。
被释放的陈茜表示:金牛区区委害怕陈茜竞选人大代表来监督他们的工作、可想腐败到何种程度,妄想用非法拘禁的手段把竞选人排除在外、打压一个陈茜、将会有千万后来人、任何腐败份子都挡不住历史前进的步伐。
附:控 告 书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依法控告金牛区人民北路派出所所长、人民北路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书记、非法指挥、派出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居民陈茜。破坏选举。
事实与理由:
2011年6月26日晚至7月4日上午,7月6日晚至7月11日上午,人北派出所所长、人北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书记派人每天3班、每班6至8人不等非法限制陈茜外出,亦不提供食物,打过市长热线电话后才提供少量食物。
2011年8月习近平、拜登总统来蓉亦被非法拘禁、亦不提供食物。
2011年10月15日早上又有4人非法限制陈茜自由,经据理力争后变为跟踪,在青羊区还跟踪到疗大姐家里、被赶出后4个跟踪人员就坐在大门口台上赌钱、中午陈茜走都没人看看,这样陈茜被逼迫再去北京(10月初刚回来、从未想现在去北京)。10月17日早上约6、30分下火车被人北派出所警察拦截,非法拘禁在北京市南三环正国寺1号托月宾馆里、在托月宾馆里威胁陈茜:你还参选人大代表吗?要参选代表就要关你、不参选就可以送你回家。陈茜回答:肯定依法参选金牛区人大代表!
我作为陈茜的丈夫、坚决支持陈茜依法竟选金牛区人大代表,支持她一切的依法维权,更支持她向腐败份子说(不字),陈茜现在被非法拘禁超过48小时,我未收到有关法律文书,也未收到任何执法部门的通知。
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人大监督一府两院、陈茜并不想当官、只是想行使依法监督的权力(因法院有法不依、大腐败了),想为金牛区的老百姓做点实事、好事。
请金牛区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
控 告 人:林 龙华
电话:15528235163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