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日星期日

成都访民陈茜举报法院“渎职”检察院不予受理(图)

(维权网信息员刘彤报道)9月29日,成都访民陈茜夫妇收到金牛区检察院不予受理通知,通知以梁南昌等人不构成“渎职”犯罪而不予受理。
1995年5月在陈茜家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从拆迁管理处发出裁行字(1995)第515号行政裁决陈茜不服,认为该裁决只确定了搬迁义务,未对陈茜家的权利进行裁决。后在陈茜强烈要求下,又作出了一份拆裁民字(1995)第515号民事裁决,把陈茜家的营业房裁决成了住房,陈茜家不服起诉到法院,一审胜诉,撤消了515号裁决,要求行政单位重新作出“对安置补偿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998年陈茜向金牛区立案庭递交了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但法院至今未执行生效判决。

1999年10月16日,金牛区房管局把地卖给了成都市建设银行第五支行,五支行凭空申请法院对陈茜家进行了非法强制执行,金牛法院梁南昌、钟麟林等人违法下了强制执行通知书,把陈茜家的营业房和住房洗劫一空,所有财产不知去向。陈茜一直投诉申诉上访均得不到解决,多次要求法院立案但一直得不到回复,也不做不予受理的裁定。

这次检察院总算下了一个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但陈茜夫妇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刑法》的相关规定,当时签发实施的“强制执行通知书”和强制执行行为,已经构成了“渎职”罪、和“玩忽职守”罪,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关于这两个罪名的立案标准,金牛检察院拒不依法立案侦查此案,说明成都市金牛区公检法已经相互保护,失去了检察院对法院的监督作用,陈茜夫妇表示:将继续控告下去,直到这些贪官们受到应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