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肖春在深圳开办劳动争议咨询服务部,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协助深圳及外地民工维护权益,却因此遭受当局限制自由、被抢劫、被殴打等诸多骚扰。
2008年7月2日,肖春和湖南维权人士刘东因组织千名访民前往天安门广场示威,要求释放当时在狱中的维权人士黄琦、胡佳等人,实行民主和宪政改革而遭当局抓捕,后被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四年,在狱中肖春曾被强迫每天劳动十个小时以上。
2011年9月1日肖春获减刑被提前释放,出狱后当局又将肖春遣送四川达州老家继续非法监禁,直到同月26日才重获自由。据了解,当局为达到更好的控制肖春行动自由的目的,拒绝给肖春签发身份证。
本网信息员与深圳维权人士肖春通话过程中得知,肖春对本信息员的身份充满了质疑,这源于之前有很多国保冒名记者身份追问其行踪所致。
维权人士肖春表示:不管当局用何种手段,都无法阻止他的维权之路,这是法律赋予他的责任,也是他应该享有的权利。
肖春电话:1868285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