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宁明、晁理报道)11月22日,湖北潜江彭平、张玉还等八农民不远千里赶到北京向中央常委及公安部、教育部等21个部委同城快递了“愤怒控告潜江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自2005年以来,数十次非法关押或控制市前人大代表、实验小学教师姚立法的犯罪行为”的控诉书。
控诉书内容如下:
我们是湖北省潜江市的农民。我们专程进京给您邮寄此信。
我们愤怒控告潜江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自2005年以来,数十次非法关押或控制我市前人大代表、实验小学教师姚立法的犯罪行为。
一 、姚立法遭受迫害的起因
1、姚立法在任市人大代表时,因揭露民政部表彰的“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潜江95%以上的村的选举都是非法的,和揭露“选”上的村官600多人又被乡镇干部非法撤换。而被潜江市民政局、潜江日报、潜江电视台诽谤盗窃国家机密文件。同时被时任民政局副局长的王和平带领一群黑社会成员把姚立法的鼻梁骨打断。
2、姚立法在任市人大代表时,在竹根滩镇群爱村组织农民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时,遭到五个黑社会成员毒打至头皮裂伤及多处软组织损伤。
3、姚立法在任市人大代表时,因揭露潜江市基层干部收农税款时非法关押、毒打农民,组织黑社会人员抢农民家里的粮食、电视机、洗衣机。以及揭露市教育局、物价局制定下发文件非法收费。同时接受小学生张文芳等14人的特别授权,行政诉讼教育局,而被黑社会成员吴军(现因另案被判无期)等二人把肋骨打断。
上述三起案件,姚立法和其他多人向潜江警方报案后,至今没有下文。
二、 姚立法深受腐败势力的迫害
特别是今年以来,姚立法及其妻女遭到潜江市政法委、警方和教育局的迫害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我们多人目睹潜江市警方和教育局控制姚立法专班的人砸姚立法的门。)
9月20日,我们有事上门求助姚立法,姚妻含泪告诉我们:年初姚立法于寒假期间,前往北京和上海等地,对准备自荐竞选区县级人大代表的人士进行培训,腊月二十八凌晨两点回家。当天上午八点就被市教育局组织的市实验小学副校长(体育教师)汪潜等八人上门砸门、断电、断水。姚报警后,110警察迟迟不出警。警察到姚家门外和汪潜等人见面后对姚说,门外的人是讨债的而不管。天黑后,潜江特警、巡警六人到姚家,把姚骗至110巡警大队。姚被埋伏在巡警大队院内的汪潜等八人绑架至武昌。腊月二十九绑架至南昌。正月初一上午国内互联网和国际媒体报道姚被绑架在南昌的准确地点后,汪潜等六人才用其专车把姚往湖北方向开。
2月12(正月初十)至18日、2月20至21日、3月4日至6日、3月11至14日、3月24至26日、6月20至7月4日、8月6日至9月4日,姚立法被潜江警方和(或)教育局监控姚立法专班的人非法控制到湖北荆州、监利、松滋、仙桃、武昌、潜江、鹤峰和湖南岳阳等地。
2月21至8月5日,潜江警方雇用的李金波等六人和教育局监控姚立法专班的汪潜等八人一道,24小时控制姚立法(姚7月4日凌晨跳楼逃脱后,姚家门口的监控人员也未撤离)。
7月4日凌晨三点多钟,姚立法在被汪潜等六人关押控制的仙桃市毛嘴宾馆冒死跳楼,致腰一椎、三椎、四椎骨折和右桡骨远端茎突骨折。
7月4日至8月5日,汪潜等十多人多次砸姚家的门。在三伏天,断姚家的水和电,致使姚妻和其两岁多的女儿生活在惊恐万状之中。汪潜等人五次非法闯入姚府抄家、并抢走不少姚编印的培训竞选区县级人大代表的自荐候选人的资料,姚妻多次报警,警方不出警。其间,姚的不少亲友被抄家和跟踪。
8月6日上午,姚立法在北京被潜江警方王献洪等多人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控制。并于当天中午被潜江刑警大队和特警大队的五人用专车押回潜江。
8月7日至24日,姚被关在潜江市西大垸农场第二招待所。8月24日夜至9月4日夜9点,姚被关在潜江市江汉油田党校一号楼。警方和教育局监控姚专班的汪潜、唐荣威等共有20多人。其间,汪潜、唐荣威每天只给姚吃两餐、每餐只给姚平时饭量的三分之一,菜只给素的。十多天不给姚衣服换,姚也不能洗澡,全身发臭。姚也没有得到任何治疗。致姚体重下降10公斤。
9月2日凌晨20分,姚立法腹部剧痛,后确诊为急性胆囊炎。姚被汪潜等人送到五七油田医院时,汪要求姚不能用真名(用的徐兵一名),也不能开口和医生说话。在警方出面的情况下,把姚单独关在烧伤科第一病室。
7月份至今,潜江市财政局停发了姚立法的工资。
9月5日至今,不分节假日,姚立法每天七点三十分至夜晚十点被潜江市政法委、警方和教育局监控专班的人控制着。夜晚十点后和次日七点三十分,门外有警方和教育局监控专班的人把守。其间,不少天姚不能平卧休息(医生要求姚平卧三个月),而只能坐在硬板凳上。市政法委、警方和教育局监控姚立法专班的人每天有四十多人,少的时候也有十二人以上。还配有四辆专车。警方和教育局分成两道防线。姚家门口四米多远有警方安装的探照灯和摄像头。姚被控制时间内,不准带手机、也不能写字、甚至不能看书报杂志等。
9月16日前后,姚立法竞选市(县级)人大代表的权利被非法剥夺。
今年以来,姚家的玻璃窗曾被人在半夜砸破。曾有人打姚手机对其威胁恐吓。姚及其妻的手机和姚家的座机有时接打也被干扰。
不仅姚立法本人遭受迫害,连姚妻和两岁多的女儿也跟着遭殃,因无生活来源,身心又受到极度的摧残,导致母女生病,两岁多的女儿高烧几天无钱医治,如果不是好心的亲友偷偷搭救,生死难料。
三、 姚立法其人
姚立法自己生活简朴,帮助弱势群体却慷慨解囊不计其数。他严于律己、宽厚待人、为人正直、说真话、实话、直话、憎恨贪官、反对虚假。他不但自己学法、懂法、守法,还鼓励百姓学法、守法,依法维权。他把争取大众百姓拥有真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视为一生的事业。
姚立法做人没有任何污点和劣迹。真正做到了无懈可击。了解他的百姓,都说他是一个少有的好人。
潜江警方故意传唤他、非法关押他、无理搜查他和扣押他随身物品数以十次计。然而至今,姚立法连被警方行政拘留的记录都没有过。
国内主流媒体评价“姚立法是未来代议士的现实代表”、他“为人民代表这样一种政治角色树立了一个新的标准。”
2003年元月,姚立法入选《中国改革.农村版》全国情系“三农”二十人。
2003年9月,姚立法被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等机构评选为“新时代中国改革之星——25年来最具改革理念的中国农村改革人物”。
2003年12月,姚立法被《新闻周刊》评选为“2003年新民权行动年”新闻人物。
2004年元月,姚立法被《中国改革.农村版》评选为2003年度人物。
2005年元月,姚立法被《南方人物周刊》评选为25年来最具有影响力的人物。
2005年2月,姚立法被《南风窗》授予“为了公共利益”2004年度人物。
2008年3 月,姚立法被《南方都市报》评选为“改革开放30周年风云人物”。
2008年9月,姚立法入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等机构评选出的“中国改革开放30年社会人物”120名单。
2010年12月,姚立法被《时代周报》评选为“2010年影响中国时代进程100人”——中国“十大民意代表”。
就是这样的一位好人,遭受如此迫害,这难道不令人深省吗?
姚立法即使有罪也应当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定罪方可关押控制。潜江市公安局,本应该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教育局的官员们也本应该为人师表,做道德规范的引路人。然而他们却滥用职权,知法犯法,泯灭人性,丧失了道德良知,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迫害姚立法。天理何在?法律依据何在?究竟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力?
我们呼吁媒体继续为姚立法说公道话,让姚立法早日脱离地方腐败势力的魔爪,让好人能得到平安。
我们期盼国家领导人对基层政权组织黑社会化问题高度关注并责成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予以严惩不贷。还姚立法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法定权利;还姚立法争当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利;还姚立法培训自荐候选人、选举观察员和选民的法定权利;还姚立法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法失职的法定权利。
联名信签名如下:
彭平(13886993522) 张玉还(15027298826) 彭宣明(13733405538) 彭其林 彭其银 彭其玉 王兰英 董家军 曾祥军 杨汉珍 鲁生斌 张家洪 王春红 彭文霞 张家立 陈磊 王仁进 彭峰 余桃珍 王传道 李家林 董家培等
2011年 11 月 22 日
控诉书内容如下:
我们是湖北省潜江市的农民。我们专程进京给您邮寄此信。
我们愤怒控告潜江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自2005年以来,数十次非法关押或控制我市前人大代表、实验小学教师姚立法的犯罪行为。
一 、姚立法遭受迫害的起因
1、姚立法在任市人大代表时,因揭露民政部表彰的“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潜江95%以上的村的选举都是非法的,和揭露“选”上的村官600多人又被乡镇干部非法撤换。而被潜江市民政局、潜江日报、潜江电视台诽谤盗窃国家机密文件。同时被时任民政局副局长的王和平带领一群黑社会成员把姚立法的鼻梁骨打断。
2、姚立法在任市人大代表时,在竹根滩镇群爱村组织农民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时,遭到五个黑社会成员毒打至头皮裂伤及多处软组织损伤。
3、姚立法在任市人大代表时,因揭露潜江市基层干部收农税款时非法关押、毒打农民,组织黑社会人员抢农民家里的粮食、电视机、洗衣机。以及揭露市教育局、物价局制定下发文件非法收费。同时接受小学生张文芳等14人的特别授权,行政诉讼教育局,而被黑社会成员吴军(现因另案被判无期)等二人把肋骨打断。
上述三起案件,姚立法和其他多人向潜江警方报案后,至今没有下文。
二、 姚立法深受腐败势力的迫害
特别是今年以来,姚立法及其妻女遭到潜江市政法委、警方和教育局的迫害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我们多人目睹潜江市警方和教育局控制姚立法专班的人砸姚立法的门。)
9月20日,我们有事上门求助姚立法,姚妻含泪告诉我们:年初姚立法于寒假期间,前往北京和上海等地,对准备自荐竞选区县级人大代表的人士进行培训,腊月二十八凌晨两点回家。当天上午八点就被市教育局组织的市实验小学副校长(体育教师)汪潜等八人上门砸门、断电、断水。姚报警后,110警察迟迟不出警。警察到姚家门外和汪潜等人见面后对姚说,门外的人是讨债的而不管。天黑后,潜江特警、巡警六人到姚家,把姚骗至110巡警大队。姚被埋伏在巡警大队院内的汪潜等八人绑架至武昌。腊月二十九绑架至南昌。正月初一上午国内互联网和国际媒体报道姚被绑架在南昌的准确地点后,汪潜等六人才用其专车把姚往湖北方向开。
2月12(正月初十)至18日、2月20至21日、3月4日至6日、3月11至14日、3月24至26日、6月20至7月4日、8月6日至9月4日,姚立法被潜江警方和(或)教育局监控姚立法专班的人非法控制到湖北荆州、监利、松滋、仙桃、武昌、潜江、鹤峰和湖南岳阳等地。
2月21至8月5日,潜江警方雇用的李金波等六人和教育局监控姚立法专班的汪潜等八人一道,24小时控制姚立法(姚7月4日凌晨跳楼逃脱后,姚家门口的监控人员也未撤离)。
7月4日凌晨三点多钟,姚立法在被汪潜等六人关押控制的仙桃市毛嘴宾馆冒死跳楼,致腰一椎、三椎、四椎骨折和右桡骨远端茎突骨折。
7月4日至8月5日,汪潜等十多人多次砸姚家的门。在三伏天,断姚家的水和电,致使姚妻和其两岁多的女儿生活在惊恐万状之中。汪潜等人五次非法闯入姚府抄家、并抢走不少姚编印的培训竞选区县级人大代表的自荐候选人的资料,姚妻多次报警,警方不出警。其间,姚的不少亲友被抄家和跟踪。
8月6日上午,姚立法在北京被潜江警方王献洪等多人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控制。并于当天中午被潜江刑警大队和特警大队的五人用专车押回潜江。
8月7日至24日,姚被关在潜江市西大垸农场第二招待所。8月24日夜至9月4日夜9点,姚被关在潜江市江汉油田党校一号楼。警方和教育局监控姚专班的汪潜、唐荣威等共有20多人。其间,汪潜、唐荣威每天只给姚吃两餐、每餐只给姚平时饭量的三分之一,菜只给素的。十多天不给姚衣服换,姚也不能洗澡,全身发臭。姚也没有得到任何治疗。致姚体重下降10公斤。
9月2日凌晨20分,姚立法腹部剧痛,后确诊为急性胆囊炎。姚被汪潜等人送到五七油田医院时,汪要求姚不能用真名(用的徐兵一名),也不能开口和医生说话。在警方出面的情况下,把姚单独关在烧伤科第一病室。
7月份至今,潜江市财政局停发了姚立法的工资。
9月5日至今,不分节假日,姚立法每天七点三十分至夜晚十点被潜江市政法委、警方和教育局监控专班的人控制着。夜晚十点后和次日七点三十分,门外有警方和教育局监控专班的人把守。其间,不少天姚不能平卧休息(医生要求姚平卧三个月),而只能坐在硬板凳上。市政法委、警方和教育局监控姚立法专班的人每天有四十多人,少的时候也有十二人以上。还配有四辆专车。警方和教育局分成两道防线。姚家门口四米多远有警方安装的探照灯和摄像头。姚被控制时间内,不准带手机、也不能写字、甚至不能看书报杂志等。
9月16日前后,姚立法竞选市(县级)人大代表的权利被非法剥夺。
今年以来,姚家的玻璃窗曾被人在半夜砸破。曾有人打姚手机对其威胁恐吓。姚及其妻的手机和姚家的座机有时接打也被干扰。
不仅姚立法本人遭受迫害,连姚妻和两岁多的女儿也跟着遭殃,因无生活来源,身心又受到极度的摧残,导致母女生病,两岁多的女儿高烧几天无钱医治,如果不是好心的亲友偷偷搭救,生死难料。
三、 姚立法其人
姚立法自己生活简朴,帮助弱势群体却慷慨解囊不计其数。他严于律己、宽厚待人、为人正直、说真话、实话、直话、憎恨贪官、反对虚假。他不但自己学法、懂法、守法,还鼓励百姓学法、守法,依法维权。他把争取大众百姓拥有真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视为一生的事业。
姚立法做人没有任何污点和劣迹。真正做到了无懈可击。了解他的百姓,都说他是一个少有的好人。
潜江警方故意传唤他、非法关押他、无理搜查他和扣押他随身物品数以十次计。然而至今,姚立法连被警方行政拘留的记录都没有过。
国内主流媒体评价“姚立法是未来代议士的现实代表”、他“为人民代表这样一种政治角色树立了一个新的标准。”
2003年元月,姚立法入选《中国改革.农村版》全国情系“三农”二十人。
2003年9月,姚立法被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等机构评选为“新时代中国改革之星——25年来最具改革理念的中国农村改革人物”。
2003年12月,姚立法被《新闻周刊》评选为“2003年新民权行动年”新闻人物。
2004年元月,姚立法被《中国改革.农村版》评选为2003年度人物。
2005年元月,姚立法被《南方人物周刊》评选为25年来最具有影响力的人物。
2005年2月,姚立法被《南风窗》授予“为了公共利益”2004年度人物。
2008年3 月,姚立法被《南方都市报》评选为“改革开放30周年风云人物”。
2008年9月,姚立法入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等机构评选出的“中国改革开放30年社会人物”120名单。
2010年12月,姚立法被《时代周报》评选为“2010年影响中国时代进程100人”——中国“十大民意代表”。
就是这样的一位好人,遭受如此迫害,这难道不令人深省吗?
姚立法即使有罪也应当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定罪方可关押控制。潜江市公安局,本应该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教育局的官员们也本应该为人师表,做道德规范的引路人。然而他们却滥用职权,知法犯法,泯灭人性,丧失了道德良知,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迫害姚立法。天理何在?法律依据何在?究竟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力?
我们呼吁媒体继续为姚立法说公道话,让姚立法早日脱离地方腐败势力的魔爪,让好人能得到平安。
我们期盼国家领导人对基层政权组织黑社会化问题高度关注并责成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予以严惩不贷。还姚立法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法定权利;还姚立法争当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利;还姚立法培训自荐候选人、选举观察员和选民的法定权利;还姚立法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法失职的法定权利。
联名信签名如下:
彭平(13886993522) 张玉还(15027298826) 彭宣明(13733405538) 彭其林 彭其银 彭其玉 王兰英 董家军 曾祥军 杨汉珍 鲁生斌 张家洪 王春红 彭文霞 张家立 陈磊 王仁进 彭峰 余桃珍 王传道 李家林 董家培等
2011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