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南杰报道)近日本网信息员从湖南省洪江市多名水库维权人士处了解到,位于洪江市境内的铜湾电站、安江电站、托口电站(后两座在建)库区淹没区应当补偿给被淹没土地的村民的补偿款被当地政府大量截留,且数目惊人,如此,库区村民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当地政府主要采取降低补偿标准、少算淹没面积、少付补偿款等多种方式大量截留洪江市电站库区淹没区村民各种土地补偿款。例如,一亩水田国家补偿的最低标准是47000元(当地水库维权人士提供),而洪江市政府出台的补偿标准最高的是23408元,两者相差23592元。即使按洪江市政府的补偿标准,补偿款也没有完全得到落实。当地乡、村组织还要从中渔利。例如洪江市龙田乡金花村铜湾电站补偿的面积是346.83亩,而村里组织丈量的面积却只有315.288亩。
不仅如此,由洪江市政府制定的各个淹没区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例如,一亩河滩地,托口电站的补偿标准是4536元,铜湾电站的补偿标准却是8238元,两者相差3702元。
本网信息员只了解到硖洲、龙田、茅渡、岔头、太平、托口及洪江市航运公司等部分淹没区补偿相关资料,但涉及到被当地政府截留的补偿款金额已相当惊人。
附:洪江市电站淹没区部分乡、村被截留补偿款(数据由当地水库维权人士提供)
硖洲下坪村:少算标准款17612526元,被截留补偿款12645330元,土地1535亩
龙田金花村:被截留补偿款3951960元
硖洲太和村:被截留补偿款78127340元
茅渡婆田村:被截留补偿款20403516元
岔头新江村:被截留补偿款2741119元,土地332.43亩
硖洲秀洲村:被截留补偿款10242450元
龙田长碛村:被截留补偿款17032290元,土地1381.5亩
太平补顺村:被截留补偿款32114240元
托口镇:少算标准款962000000元,土地37000亩
航运公司:被截留补偿款49471220元
以上共计:215981991元(不包含托口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