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勇报道)近日,接成都市青羊区农民帅正秀投诉:她于8月23日通过特快专递(el844328658cs)的方式请求成都市政府公开“成都市青羊区文家乡快活村二组117号地块”的征地批文和征地红线图等相关信息,但一直没有得到成都市政府的任何答复。
10月13日,帅正秀到青羊区政府查询,政府工作人员说没有收到他的特快专递,回到家,帅正秀又通过ems网站查询该信的投递情况,查询显示:该特快专递已于8月24日9点05分,由成速新二村揽投部投递并签收。
据帅正秀介绍:
2000年12月4日,她们家与 “快活村”签订了土地出租合同,将她们家承包的0.51亩土地以每亩1100的价格出租给“快活村”,用于“发展乡镇企业及第二、三产业”,合同约定以后根据市场物价情况,经双方协商对土地补偿费作适当调整,之后每年都如约领到自己的补偿费,到现在是按照每亩2000元进行补偿。同时,合同约定若因国家建设征地等不可抗拒因素,本协议自行失效。
合同签订后,村委会将土地转租给了一些工厂用于办厂,2005年村委会将土地卖给了“成都市青羊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用于开发商品房,现在商品房早已落成,并出售出去,但直到2011年7月8日以前,当地农民还没有看到任何政府批文,7月8日,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才下了一纸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但当地村民至今未看到国土局关于征收土地的批文,而且也不认同公告补偿方案。
但,当地村委会已经据此公告,贴出了一份具体的安置方案,方案是:每个劳动力补偿35000,小孩为9000,并拒绝对此方案的依据进行解释。
帅正秀认为:2000年时,他们是以“租赁合同”的方式,将自家的部分土地出租给“快活村”;虽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公告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但至今未看到国家相关的土地征收批文,因此,村民们拒绝签字,并于7月19日,向相关部门提交了“听证申请书”,至今未有进一步消息。
在法律人士的指导下,帅正秀依法向青羊区政府、成都市政府多次口头要求公开征地信息,但没有得到答复,不得已使用特快专递的方式,但还是没有得到答复。
帅正秀表示:将再次给国土厅,市国土局,青羊区政府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信息公开申请书,如法定期限内再得不到答复,将依法起诉上诉单位行政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