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日星期六

李碧云案移送检察院,病重不准保外就医

(维权网信息员林剑报道)本网获悉,广东顺德以“破坏选举罪”被逮捕的独立参选人李碧云,其案件已经被移送检察院进行起诉。据李碧云的公益代理律师李志勇介绍,李碧云目前身体状况极差,一直住在武警医院,而代理律师为其申请保外就医,遭到官方拒绝。

据悉,李碧云的严重疾病是因为在以前上访时遭到殴打所致。她带领群众上访维权,却到处碰壁,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伸,还被殴打造成严重疾病。当时,她虽然被殴打至腰椎骨折而吐血,却仍被以所谓“妨害公务罪”而判刑十个月。据李志勇律师介绍,李碧云孤身一人,没有丈夫,没有孩子,经济状况很差。律师吁请外界给李碧云以帮助。据悉,在李碧云选举案中,代理律师李志勇和王全平是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李碧云在广东顺德因长期从事维权活动,与地方政府官员矛盾极大。因为当地政府在征地问题上损害群众利益,李碧云多次上访,成为群众维权代表。她曾带领村民通过罢选,致使三次居委会主任选举的投票达不到法定票数而流产。因为进行维权活动,李碧云被地方官员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在今年的广东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李碧云以独立参选人身份获得六百余名选民签名支持,成为初步候选人。但在官方确定正式候选人的环节上,李碧云和另一个初步候选人陈朝芳,不服官方以少数人(只由几十名居民代表投票)来产生正式候选人的做法,因而在会场与官方组织者激烈争辩。在冲突中,官方认为李碧云伤及政府工作人员,于是以“破坏选举罪”将其逮捕。陈朝芳亦被刑事拘留,后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