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3日星期二

信访局长邱英等强拆民房,济南五居民向检察院控告

(维权网柯韵吟报道)2011年12月13日,济南原金鑫苑业主、暴力拆迁的受害人李洪富、 纪强、周桂云、纪辉、吴庆军等五居民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控告。指控田庆盈(济南市槐荫区区委副书记,槐荫区人民政府区长)、孟祥晶(槐荫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贯鹏(槐荫区常委、政法委书记)、邱英(济南市槐荫区委党校校长、信访局局长)等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产罪,请求检察院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田庆盈、孟祥晶、陈贯鹏、邱英等刑事责任。

2010年12月14日,被控告人田庆盈、孟祥晶、陈贯鹏、邱英等组织强拆了队伍,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采用催泪弹瓦斯、棍棒等强行拆除了10多家民房,殴打多人,并打伤了一位老太太。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构成共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济南五居民的控告,检察院应当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维护法律尊严。

济南五居民的房屋被政府工作人员强拆后,多次上访未果;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转而向检察院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