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刘涛报道)2011年12月6日,因老母病重,熊海峰女儿向校长请假,恰遇熊海峰在嘉善县政府府门前手扬人民日报关于“山东陵县县委大门不设岗”的报道欲见姚高员书记,被保安围住,县信访局干部也来推拉。熊海峰女儿拿出相机拍摄,被保安喝止。熊海峰女儿后遭校长训话,有县里的官员讲:你已成内控对象,校长上班放你出校门也吃轧头。
熊海峰是浙江省嘉善县魏塘镇魏南村1社的农民,2007年,嘉善县为开发别墅区(开发者为嘉善副县长黄晓明兄弟)对熊海峰的房子实施了强拆,为了排除家属的阻挠,2007年9月6日70多岁熊海峰夫妇被关进县委党校“绿城宾馆”,其具有28年教龄的女儿及其兄弟被法院关进看守所。此后熊海峰多次上访无果。
2011年9月14日,72岁的熊海峰向浙江嘉兴市中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起诉嘉善县政府伪造假征地批文、绑架强拆住宅,造成74岁熊海峰老伴“胸椎体骨折”瘫痪。10月17日,嘉兴市中级院拒不受理,出具《立案释明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院对于行政起诉处理的方式有两种,那就是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以受理,并未规定法院对于行政起诉有权以“立案释明通知书”的形式直接退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