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家住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上津镇津城村七组76岁访民张善姣老人,为了讨还公道上访,长期被郧西县政府关押黑监狱、关敬老院和软禁在家而失去人身自由,在这天寒地冻的隆冬,她趁监视的人松懈之机,由湖北绕道到陕西省西安市乘车进京,继续揭露郧西县政府贪赃枉法危害百姓。
访民张善姣老人因丈夫李齐坤办离休待遇得不到解决而进京上访,与她丈夫同时参军的战友都是办离休手续,而她丈夫李齐坤却被郧西县政府给办退休,每月退休金800元。
李齐坤于1947年9月参加解放战争;1948年至1952年在陕南军区卫生部担任护士;1953年3月参加朝鲜战争,在一军二师从事救护工作,同年9月被调到步兵五团担任防化兵。 1955年8月转业到原籍郧西县医院工作,此后,又被分配到郧西县上津镇卫生院,关防乡卫生院,六斗乡卫生院,直到1988年退休。
当访民张善姣找郧西县卫生局、郧西县组织部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询问为什么不给李齐坤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离休待遇时,这些部门领导回答说,李齐坤不是领导干部,不能享受离休待遇。令访民张善姣不解的是,与她丈夫一同参军的战友都是办的离休手续,并且转业到地方也没担任过领导职务,中央政策是一样的,为什么到了郧西县得不到执行?
访民张善姣说,我上访要求解决丈夫李齐坤的离休问题,是有中央文件要求的,依据1982年4月10日 国务院国发【1982】62号《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通知》的第一条明确规定:“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制度。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本规定的,应当改为离休。”根据这一文件规定,李齐坤1947年参加解放战争,是完全符合享受离休待遇,更重要是对个人一生付出的肯定。
然而,郧西县政府不仅不按中央文件落实解决访民张善姣的诉求,反而对其非法关押施酷刑残酷迫害。
2007年3月,访民张善姣被郧西县政府关押进位于洪台村寺沟烟草站这处黑监狱中,到2008年10月北京奥运会结束才放出,达一年零七个月,期间遭郧西县公安局看管干警龚有建用开水浇头顶的酷刑。
出县政府黑监狱后,她又被上津镇镇政府非法关进上津镇敬老院近两个月,由敬老院放回家后,长期被村干部监视看管,不准随便离开当地。
由于张善姣老人上访遭政府打压迫害,导致早已分家成婚的儿子李尧离婚。无处安身的张善姣和丈夫李齐坤只好到同住一村的女婿家住。
有家不能归的李齐坤劝张善姣说,你别在找我的离休问题了,我能够从战友的尸堆里爬出来,活到今天很幸运了。此话也打动了张善姣再上访的念头,但是,早己和儿子解除婚姻关系的王绪燕和娘家人,仗着政府和公检法的纵容和保护,多次上门抢夺财产和辱骂殴打。
访民张善姣说:“我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政府贪官连投降的机会都不给我,郧西县政府贪官比黑社会还黑,只有豁出这把老骨头告到底,不然的话,我死不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