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星期二

贵州黎庆洪涉黑案多位律师被逐出法庭

(维权网信息员刘涛报道)110日上午10,贵州黎庆洪涉黑案在迟到一小时后,在贵阳小河区法院法庭强硬开庭,迟凤生、周泽、段万金、王兴、刘志强、杨名跨等六位律师被当庭训诫,杨名跨律师、伍雷律师、刘志强律师被逐出法庭。

伍雷律师在贵阳小河区法院开庭审理现场,在向法官提出4个问题后,被法官指挥法警架出法庭。四个问题是,1我的当事人要求临时工检察官回避复议没回复,继续开庭违法;2、今天开庭晚1小时,法庭应做说明;3、晚开庭间,公诉人频繁跳上审判席和合议庭私下沟通,明显不当,显失公正。第4个问题是:今天持旁听证进法庭者,竟有大部分不接受安检直接进入,接受案件的只有被告人家属,问现场指挥,回答是不接受安检的是机关干部!我抗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安检门前还问出身!这样的法庭,能保证公正审理吗?

杨名跨律师因不服训诫并拒绝审判长要求坐下的命令被逐出法庭。

刘志强律师要发言,审判长就叫人强制其退出法庭。

本来黎庆洪案一审是贵阳中院,二审是贵州高院,贵州高院已经做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申。不料贵阳中院又将案件重新包装后让小河区法院作为一审,如此一来贵阳中院就会是二审终审。刑诉法和六部委规定明文规定,上级法院不得将自己法院管辖的案件移送下级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