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兵综合综合报道)由于吴英一案的的二审死刑判决,吴英的家人几乎陷于绝望。今天(2012年1月19日星期四),吴英父亲吴永正在新浪上开了经过认证的微博,并向全社会发出呼救。
吴永正在微薄上发出了简短的《告全国媒体记者公开信》,全文如下:“我是吴永正, 吴英父亲。昨吴英案二审裁定结果维持原判。感谢全国媒体记者五年来对此案关注。惊闻昨晚各大媒体已接到禁令,不允许对此案报道和评论,难为大家,但我仍然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此案 ,为了吴英,也为了这社会的公正。”
同时,各大微博、论坛中为吴英案呼吁的声音此起彼伏,质疑杀人灭口、司法不公、量刑过重的声音成为民间的主流声音。许多名流、大学教授、律师都纷纷发声,要求最高法院在死刑复核中驳回对吴英的死刑判决。现摘录一部分如下:
著名影视制作人宋祖德抨击道:“吴英案不该判死刑!吴英有罪,但罪不至死,民间借贷乱象是因银行体制腐朽而生,她举报的官员为何不判死刑?全国像原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的官员何其多,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比吴英更甚,法律面前官民应该平等!试问判吴英死刑的判决书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吗?我国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发出“关于吴英案的呼吁”:“吴英罪不至死。情势紧迫,为免错杀,呼吁:1一流刑辩律师组团,紧急介入死刑复核程序。2严格限制死刑。未来——3死刑等重大案件,尽快引入真正的陪审制,保障公正,提升司法正当性,分散审判压力。4财产犯罪首先废除死刑(考虑国情,贪腐领域可暂保留)。5民间金融逐渐合法化 。”
文化学者王晓渔发出了如下评论:“春节之前,吴英案突然宣判,被终审判处死刑。以后中国法院的开庭宣判时间可以集中在两天:圣诞节和春节——在圣诞节宣判国际敏感案件,在春节宣判国内敏感案件。”“像吴英这样的70后,如果生活在正常一点的地方,通过个人努力,可以经商成为企业家,可以从政成为议员,也可以无所追求,度过安静的一生。但是在这里,她必须被枪毙,还要支付像物价一样上涨的子弹费。如果有来生,希望“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如果要做中国人的孩子,希望是在台湾。”
李庄发出强烈质疑的微博:“今天吴英判死,很多律师质疑,根据07.03.09《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二(二)4:“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是我国的基本死刑政策。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做到少杀、慎杀。根据高意见,结合吴案疑点颇多,想必最高院会刀下留人。(十恶不赦野蛮凶残者除外)“
中国经营报主任记者叶文添评论道:“【灭口】1月18日,浙江高院驳回女富豪吴英上诉,以集资人民币7.7亿元,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报最高院复核。多位律师表示,浙江省地方行政干预是死刑判决原因之一,其中涉及到大批当地官员的财产利益,这明显有灭口的意思。——此前,我看到“吴英曾在狱中再次举报7名官员”的消息,就知道她,活不长了。”
搜狐公司副总裁、搜狐视频首席运营官刘春:“我觉得吴英罪不至死,她至少比那些贪腐过亿的贪官罪责轻吧?”
刘建辉律师 :“民间借贷动辄被定义为“非法集资”,吴英一案其实质背景是对金融业的牢牢控制。政权的核心权力是:铸币权,在现代体现为金融业。当政者对金融行业的把控基本上就把整个国家的资源和经济把玩在手。因此,权力之手借吴英一案“杀鸡儆猴”,当然还有一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官员的恐惧助推她的死刑!”
中国大陆民间对吴英死刑判决的质疑和抨击声浪越来越大,维权网将对此继续密切关注。
吴永正在微薄上发出了简短的《告全国媒体记者公开信》,全文如下:“我是吴永正, 吴英父亲。昨吴英案二审裁定结果维持原判。感谢全国媒体记者五年来对此案关注。惊闻昨晚各大媒体已接到禁令,不允许对此案报道和评论,难为大家,但我仍然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此案 ,为了吴英,也为了这社会的公正。”
同时,各大微博、论坛中为吴英案呼吁的声音此起彼伏,质疑杀人灭口、司法不公、量刑过重的声音成为民间的主流声音。许多名流、大学教授、律师都纷纷发声,要求最高法院在死刑复核中驳回对吴英的死刑判决。现摘录一部分如下:
著名影视制作人宋祖德抨击道:“吴英案不该判死刑!吴英有罪,但罪不至死,民间借贷乱象是因银行体制腐朽而生,她举报的官员为何不判死刑?全国像原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的官员何其多,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比吴英更甚,法律面前官民应该平等!试问判吴英死刑的判决书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吗?我国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发出“关于吴英案的呼吁”:“吴英罪不至死。情势紧迫,为免错杀,呼吁:1一流刑辩律师组团,紧急介入死刑复核程序。2严格限制死刑。未来——3死刑等重大案件,尽快引入真正的陪审制,保障公正,提升司法正当性,分散审判压力。4财产犯罪首先废除死刑(考虑国情,贪腐领域可暂保留)。5民间金融逐渐合法化 。”
文化学者王晓渔发出了如下评论:“春节之前,吴英案突然宣判,被终审判处死刑。以后中国法院的开庭宣判时间可以集中在两天:圣诞节和春节——在圣诞节宣判国际敏感案件,在春节宣判国内敏感案件。”“像吴英这样的70后,如果生活在正常一点的地方,通过个人努力,可以经商成为企业家,可以从政成为议员,也可以无所追求,度过安静的一生。但是在这里,她必须被枪毙,还要支付像物价一样上涨的子弹费。如果有来生,希望“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如果要做中国人的孩子,希望是在台湾。”
李庄发出强烈质疑的微博:“今天吴英判死,很多律师质疑,根据07.03.09《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二(二)4:“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是我国的基本死刑政策。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做到少杀、慎杀。根据高意见,结合吴案疑点颇多,想必最高院会刀下留人。(十恶不赦野蛮凶残者除外)“
中国经营报主任记者叶文添评论道:“【灭口】1月18日,浙江高院驳回女富豪吴英上诉,以集资人民币7.7亿元,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报最高院复核。多位律师表示,浙江省地方行政干预是死刑判决原因之一,其中涉及到大批当地官员的财产利益,这明显有灭口的意思。——此前,我看到“吴英曾在狱中再次举报7名官员”的消息,就知道她,活不长了。”
搜狐公司副总裁、搜狐视频首席运营官刘春:“我觉得吴英罪不至死,她至少比那些贪腐过亿的贪官罪责轻吧?”
刘建辉律师 :“民间借贷动辄被定义为“非法集资”,吴英一案其实质背景是对金融业的牢牢控制。政权的核心权力是:铸币权,在现代体现为金融业。当政者对金融行业的把控基本上就把整个国家的资源和经济把玩在手。因此,权力之手借吴英一案“杀鸡儆猴”,当然还有一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官员的恐惧助推她的死刑!”
中国大陆民间对吴英死刑判决的质疑和抨击声浪越来越大,维权网将对此继续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