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4日星期三

原知青领袖丁惠民劳教案法院拒不立案

(维权网信息员刘涛报道)丁惠民,1979年1月云南知青进京要求返城总指挥。2011年7月,近六旬的他因为在2009年5月组织老知青上访反映退休待遇问题被劳教两年。丁惠民提起诉讼,至今法院也不受理。

2012年1月4日上午,代理律师刘晓原在重庆一中法院立案庭询问丁惠民劳教案是否已立案情况。去年十月八日,在法定起诉期限最后一天,丁惠民从劳教所用特快专递邮寄了起诉状,此后,又委托 家属去立案庭当面递交了一份。现立案庭法官答复称,不予立案。刘晓原律师问原因,法官不解释。刘晓原律师要不立案书面裁定,法官说口头答复。

随后刘晓原律师去了信访办投诉,接待人员态度冷莫,也不做记录,说他们处理不了。在我拿出丁惠民给院长投诉信后,才作了一点记录,但又说不会给回复。无奈,刘晓原律师与家属去法院办公大楼找他们的纪检监察投诉。工作人员表示了解情况后再答复我。重庆在大力宣传讲法治,没想到他们法院竟然如此

上午十一时,刘晓原律师从重庆市一中法院出来后,又去了重庆市高级法院。在一个月前,由于一中法院不答复,丁惠民委托家人向高级法院递交起诉状。按最高法院规定,下级法院对应受理行政案件不立案,可向上级法院立案。现市高院立案庭称,应找中院立案,他们立不了。我问法官是否知道最高法规定?她回答知道。

刘晓原律师等离开重庆市高级法院立案庭后,去了该院的信访办。刘晓原律师在一个窗口,向负责接待的老者作了投诉。在交谈中,他含糊地提到了,在上访等敏感事件中被拘留、劳教而提起行政诉讼,应有一个内部统一规定不受理。刘晓原律师追问是哪个部门作出的,他说具体也不清楚。

下午2时,刘晓原律师离开重庆市公安局后,转去市人大常委会投诉。人大信访办答复,对因上访被拘留、劳教提起行政诉讼不予立案是法院内部规定。他说以前也有人来反映过这个问题。问会是最高法院作用的规定吗?他说是市高院作出的,他建议向检察院投诉。

丁惠民在1978年至1979年云南知青大返城,终止知青上山下乡运动中做出很大贡献。1979年1月丁惠民带领几千知青进京上访要求见华主席和邓副主席,他并没有因为上访而被送进监狱。

原中央党校教授杜光认为,丁惠民事件要掀起一波维权高潮。一上访不但不违法,而且表现了公民对中央政府信任,何罪之有?二知青群体当年被毛泽东荒唐决策剥 夺了青春,许多人至今仍然生活贫困处境艰难,这是下乡的后遗症,政府有责任解决;三把丁惠民送进劳教所是违法行为;四劳教制度本身就是违反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