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亦然报道)本网信息员从向松梅家人处得到消息,1月14日,向松梅的妹妹到安江看守所看望向松梅时得知,向松梅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一案怀化中院已作出维持一审法院对向松梅一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向松梅是湖南洪江市库区维权人士,2011年10月24日被洪江市法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刑一年,向松梅及其家人不服并上诉至怀化中级法院。
去年底,向松梅在看守所中腹部发现肿瘤,但没有得到医治。由于没有去医院确诊,目前不知道肿瘤是恶性还是良性。向松梅的家人曾要求看守所立即把向松梅送到医院治疗,但看守所以怀化中院二审还未判决为由拒绝了家属的要求。
向松梅是湖南省洪江市的维权人士。2010年5月,因洪江市龙田乡金花村村干部在铜湾电站补偿给金花村土地淹没款一事有疑问,金花村村民要求村干部公布账目遭到拒绝。随后金花村选举出一个清账小组,向松梅被村民推举为清账小组副组长。6月9日,数百名村民再次到龙田乡乡政府要求乡里督促村里公布账目,遭拒,村民于是来到乡政府门口的320国道上堵路。同年6月18日,向松梅被洪江市警方刑事拘留,12月9日洪江市检察院对向松梅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
2011年8月26日,向松梅与其它9个乡镇代表39人一起到北京上访,回家后不久9月15日被洪江市检察院逮捕,同年10月18日被洪江法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