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日星期四

陈惠娟:吉林见义勇为烈士家属抗议司法草率判决(图)




2012年1月1日,吉林省榆树访民赵云侠在天安门跳金水桥自杀,被北京警方拘留9天。2月1日,才等到开庭得知发回重审的结果。由于,笔者是1月31日16点31分才接到烈士母亲赵云侠的电话,听着赵云侠颤抖的声音,笔者的心都碎了。已经没车可去,只好辗转到五常市,准备第二天在五常乘第一班车前往。幸得五常访民的帮助与陪同,驾车顺利到达。



此案的缘由是这样的:



2009年7月5日凌晨30分许吉林省榆树市发生一起命案,年仅22岁的赵凯与妻子、同学一行几人回家。途经中讯网吧时,其网吧网管向赵凯等人求救:“有好几个人没带身份证非要上网,不让就砸网吧”。在其网管的再三恳求下,赵凯几人随之进入网吧。此时网吧里乱成一团,网线已被破坏••••••年轻的赵凯等人前去劝阻,穷凶极恶的歹徒首领张显波及齐大伟、王磊、姜慧超、刘兆海五人手持匕首向赵凯扎13刀致赵凯身亡。



2011年9月20日,榆树市人民政府为赵凯颁发《0000441》号见义勇为证书。



录像等证据已经证明,这是一起由罪犯张显波等人酒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造成的故意杀人案。然而法院、公安局都认定五罪犯是投案自首,但却没有交出凶器,五把凶器至今下落不明,主要证据严重缺失,以致被害人赵凯致命伤公安局、法院始终确认有误。(有证据为证)



吉林省高级法院(2010)吉刑三终字第138号裁定,撤销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0)长刑二初字第8号判决,发回重审。(2010)长刑二重字第3号只判无期徒刑,量刑极轻。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针对(2010)长刑二重字第3号判决提起抗诉。即长市检刑抗字(2011)4号。

 

2012年2月1日10点30分,吉林省榆树赵凯被杀一案再次在榆树法院开庭。尽管通知开庭的时间仓促,来参加庭审的人员百余人,人们在门外冻了半个多小时,才进入法院的二楼等候。可是,10点30分已过仍没有开庭的迹象,向法警询问,得到的答复是“省高院的法院法官还没有到。”“因为法官将从长春赶来,而且还得从长春看守所提人。”(可是五被告身穿的马甲上印有‘榆树看守所’字样)。11点法警才让大家下楼,可是却找不到钥匙,无法打开较大法庭的门,最后法警将门撬开的。



公诉人席坐着受害人的父母杨忠和、赵云侠,被告席坐了一男一女(估计是律师)。只有一名审判长。五名被告被带了进来,其家属们喊着他们的名字,现场一片混乱。由于榆树法院没有履行职责仓促开庭,五名被告只给准备了一个被告席,无法圈住全部被告,被害人母亲赵云侠发现提出强烈抗议。齐东雷法官非常快速地宣读了裁决书,主要内容吉林省高院“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宣读完毕,押走犯人的过程中,由于现场人多又出现一阵骚乱。被告家属也发出不满的喊声“不是宣判吗?怎么又发回重审了?”



此法官向原被告家属送达法律文书时解释说:“受省高院委托,宣读裁判书。”由于上级法院认为自己审理此案不妥,原审判决均撤销发回重审。将由其他法官审理,具体是谁暂不知晓。



赵云侠在法庭上说:由于公检法收受贿赂包庇罪犯,发誓拼死也要将罪犯及违法办案者送上断头台。



我们拭目以待吧,希望榆树法院能依法办案,不要让见义勇为者死不瞑目。



被害人母亲:赵云侠电话:13630510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