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4日星期二

河南访民秦小明因母亲在法院死亡而上访遭劳教(图)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家住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铁四街的访民秦小明,因要求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法官李传荣非法传唤他母亲,刑讯致死给一个说法时,自己反遭公安机关违法劳教。

据访民秦小明诉说,1989830日下午,他弟弟秦跃进前往己离婚的妻子张合香娘家看望小女儿时,被张合香在焦作市中级法院工作的哥哥张三全带人3人对他弟弟一顿暴打之后,又通知解放区法院李传荣、杨维营到他家把秦跃进抓去拘留,因当时天色已晚,加之解放区法院已下班,联系不上开车司机,只好放秦跃进回家,要他第二天主动到解放区法院。

第二天(即831)上午,秦跃进到解放区法院后,法院以其干扰“诉讼程序” 为借口,对其施使司法拘留,解放区法院审判员李传荣、杨维营只是给秦跃进的家属用香烟盒写下:“秦跃进干扰诉讼程序被拘留15天,亲属如有意见,可到解放区法院民庭。”一个法院法官的家属住处,被法官暴打,被害人竟成了干扰诉讼程序的罪名。

91上午,秦跃进的母亲许秀清带着法院李传荣写在烟盒上的字据,前往解放区法院李传荣、杨维营所在的办公室,没想到,这竟是许秀清老人的死亡之地。

据焦作市解放区区委《关于许秀清同志死亡情况的调查报告》,“死者许秀清儿媳张合香诉说许秀清次子秦跃进离婚一案。在诉讼期间秦跃进因干扰诉讼秩序,于831被解放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许秀清为此于198991日上午850左右,来到解放区法院民一法庭,找承办此案的李传荣及庭长郑金堂同志询问秦跃进为啥被拘留?孙子孙女两个孩子为什么都判给女方?李、郑向许作了回答和解释,双方谈话一问一答,谈话中没有发生吵嚷现象,也没有出现过激言行。当谈话进行到十多分钟时。许说:‘我胃有点难受’ 少许便呕吐起来,李传荣随给许倒了一杯水,让其嗽口。许说:‘不用’ 停了几分钟许又呕吐一次。吐后许站起来到椅子上拿了一个海绵垫头枕着躺在了地上,见此情景。郑金堂指派杨维营、王红梅前往市贸易大厦公费门诊部请来了赵玛琍医生,随即对许进行检查。先量了血压。高压100,低压70,然后听了心脏。节律均匀。心律较弱。呼吸急促。出汗较多。嗓子里有痰,又查看了眼睛。瞳孔正常,眼珠不动,呈昏迷状态。检査后,赵医生对郑金堂说:‘我怕病人出现虚脱。建议到医院输点液。’检查时间约20分钟。接着郑让杨维营、李传荣二人骑摩托车立即叫许的家属……”送往焦作市矿务局中央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医院出据《死亡诊断书》上明确记录,许秀清于1989911115分送进医院就已呼吸心跳停止,原因待查。

92下午,由焦作市解放区区委组织调查组,由市公安局法医张建恒、市法院法医付万帮、解放区公安分局法医王伟龙、解放区检察院法医张丽萍及技术科副科长邓二虎等人参与尸检。调查组以死者亲属不同意解剖尸体为由,对死者结论为:“(1)许秀清并非死在法院和车上;(2)排除暴力致死,推断为疾病死亡。”

访民秦小明说,她母亲尸检当时,有群众看到他母亲身上有明显伤痕,参加尸检的所谓法医吼别人乱说,如:证人柴树达于1999318向律师提供证言时说:“当天下午,我正在跟别人打扑克玩,忽听别人说老秦老婆许秀清死在法院了,我有点不相信,因为前一天早上在街上我遇见她的时候,跟她打招呼还好好的,她说她去法院看看,怎么就会这么快死了呢,我这样想着,赶快去老秦家了。老秦家已围了许多人,听说法院人正在尸检,我就走进屋里去看怎么回事,尸体南北放着,上面盖着白单子,有一个法医说。光线太暗去找一个手灯。我就回家去拿了把手电筒给了法医。那个法医掀开单子,法医把尸体翻个侧身,这时我看到尸体左肩下边有一片黄,有巴掌大小,中间有一小片黑紫,有筷子头大小,这时我就上前用手指头指着问:“这一点是怎么回事。那个法医就说:“你是干啥的,你要是中,叫我们来干啥,滚!爬出去。”我说:“我是群众,我来这看看,就没有我的发言权?我问问你,你就骂我。”我俩吵了一架。停了一会我跟他要过手电筒,我走了。

以下是律师与证人的对话

律师:以后是否有人来向你了解这种情况?
证人:有,事出两三天后,有两个身称是解放区法院的人,说是王主任。来向我了解这种情况,我也是一五一十这样说的。
律师:今天谈到此,请看以上笔录,如无误,请签字。
以上看过无误。证人:柴树达

再如证人高秀莲证言:我叫高秀莲,女,68岁,汉族,住铁士街42号,1989年那年,我是铁士街居委会主任。
律师:当年徐秀清尸检时你在场吗?
证人:我在场。
律师:尸检是在哪进行的?
证人:是在徐秀清家里。
律师:尸检时,你看到了什么情况。
证人:在法医翻转尸体时,我看到死者背肩部有一片黄,黄的上边有点青。别的没有啥。
律师:当时群众还有谁在场?
证人:还有我们街的柴树达、秦桂兰、申香,还有别的人,记不清了。
律师:今天谈到此,请看以上笔录如无误,请签字。
以上看过无误,证人:高秀莲

访民秦小明气愤地说:“这叫什么法医,眼看着尸体上的伤痕,却不准别人去说,这样的法医能给出公证合法的结果吗?果不其然,所谓的调查组最后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以‘排除暴力致死,推断为疾病死亡’。我母亲是走着去法院的,平时身体非常健康,怎么走进法院就突然死亡,并且体外有明显外伤,这些伤是怎么来的?调查组为什么不敢承认?为什么要保护杀人凶手?我作为一个百姓,上访只希望政府给我主持一个公道,没想到腐败的政府贪官——焦作市政法委书记原振喜和解放区区委副书记胡水星等人,竟滥用公权对我拘留、劳教等手段加以迫害,使我无处申冤,现在社会到处都是腐败分子横行,使我们无法寻求公正。

由于秦小明的不断持续上访,又因邻里纠纷,2003120,被法院以故意伤害、妨害作证罪判刑两年半。2008821,焦作市政府劳教委又以“20084月中旬的一天上午,秦小明到解放区信访局局长李XX的办公客,与李XX吵闹, 该局副局长王XX来找李XX局长汇报工作时,劝秦小明不要骂人,秦小明反骂王XX。决定对秦小明劳动教养壹年陆个月。”

访民秦小明强调说,这都是对我上访申冤的报复,报复只能使我追求公道的意志更加坚定,我要为尊严而去同政府贪官和司法败类去抗争,既使付出生命代价也值得。

访民秦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