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日星期三

辽宁访民张德娟控告政府拆迁侵犯其合法利益(图)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来自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镇青堆子村的访民张德娟,投诉政府拆迁办官员利用手中权力,不执行拆迁规定,大搞权钱交易,非法侵害其合法利益,上访控告无门。

访民张德娟投诉称,按照政府对白塔街道青堆子拆迁土地补偿分配方案规定,她儿子作为退役军人及她离婚的妺妹张徳清都应享有拆迁分配房和补偿,只因她没向政府拆迁办官员刘名岩送钱,而将她户主是母亲宋桂芹名下所拥有的3300多平方米宅基地非法侵吞,谋取不法利益,但是那些向刘名岩送钱的百姓,却能得到应得和不应得到的拆迁房,百姓应得的利益,变成了政府官员捞取不义之财的筹码。

按照政府对青堆子村的拆迁规定,对村民住房,不论大小住房,只要属于宅基地面积300平方,子女年满18周岁的直系亲属,都按自动分户分配住房,而与户主母亲共同居住的张德娟和妺妹张德清,以及张德娟的退伍儿子方健丰却享受不到这一拆迁规定。

当访民张德娟找拆迁办副主任刘名岩要说法时,刘回答说,张德娟家利余的2400多平方米宅基地是耕地面积。张德娟说,我家周围都是村民住户,哪有可种的耕地?关键是有拆迁规定,为什么不一视同仁,为什么不应分到拆迁房的,只要花钱送礼,就能分到住房?应分配给我们拆迁房的,就是没有给政府这些贪官送钱,就侵吞我家合法利益。

张德娟希望有关部门关注被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她说,我们失去了承包土地,又失去宅基地,应享有的权益又被政府贪官剥夺侵占,要想社会安定,必须严查和惩处贪官,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的真正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