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星期三

济南槐荫法院蓄意剥夺拆迁受害人诉权(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7日早上9点半,暴力拆迁受害人纪强等五人来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询问立案事宜。立案庭庭长赵冬梅一看案子涉及拆迁,始终板着脸,不屑一顾,与该立案庭所挂的“天天立案,天天微笑”的宣传牌极不相称。纪强问:“你院收到我的起诉状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为什么至今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庭长赵冬梅支支吾吾,王顾左右而言他。其实质是,蓄意剥夺纪强的诉讼权利。于是,纪强打电话向该院值班院长程向荣反映,要求院长责令立案庭庭长赵冬梅依法处理立案问题,要么立案,要么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程院长的解答是,再找赵庭长谈谈。但赵庭长依然板着脸,不予理睬。纪强等再次打电话向程院长反映,程院长依然推诿。为此,纪强等已经给程院长打了5次电话,得到的只是推诿。纪强等在立案庭现场书写举报信,直接投入该院的举报箱。

20101214,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滥用公权力,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千余警察对槐荫区金鑫苑小区的13栋别墅进行强拆。其中包括纪强的房屋。此后,政府部门又强逼纪强的妻子在《济南市西客站片区已入住楼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制造家庭矛盾。从此,纪强一家不得安宁。

2011124,纪强通过特快邮件,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济南市槐荫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明知被告周桂云于10101222签订的《济南市西客站片区已入住楼房屋安置补偿协议》无效。其理由是:“二被告明知未经原告纪强授权,擅自签订了《济南市西客站片区已入住楼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侵犯了原告纪强的合法权利,应当确认二被告签订该协议的行为违法,其协议无效”令人奇怪的是,槐荫法院将纪强的起诉状退了回来,却没有说明任何理由。

20111225,纪强再次通过特快邮件,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虽然该院没有退回起诉状,却对纪强的立案问题置之不理。纪强为了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将继续向有关国家机关投诉,请求追究立案庭庭长赵冬梅蓄意剥夺受害人诉讼权利的法律责任。

赵厅长看纪强来立案一脸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