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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准旁听,群众与院长理论 |
2011年11月22日群众在法院门口不愿离去,纷纷谴责公检法保护幕后黑手 |
(维权网信息员李洋报道)2月16日10点左右,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再次开庭审理武侯区拆迁杀人至钟富静残废一案,涉案的三名被告人常晓用、钟喜文、杨国庆分别被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由武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钟富静附带民事律师刘亚军被法庭要求回避,审判过程不到一个小时结束,被害人认为完全是走过场,包庇罪犯。
据前去参与围观的群众说:今天赶到武侯区法院旁听的群众有近200名,但除了被害人钟福静及其家人外其他人不许进入法庭。
据了解:该案于2011年11月22日上午原定10点开庭,由于前去围观的群众达300多人,不得不重新安排最大的法庭,因而延迟到10点50左右才开庭。
上次开庭,被害人的委托代理律师刘亚军,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1、申请审判员刘佳回避,理由是:昨天(11月21日)刘亚军及其委托人到法院依法要求复制案卷材料,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了应当提交的一切手续后,审判员刘佳先以武侯区法院有规定不能给被害人及其律师复制案卷材料,后经过刘亚军律师打了四五次电话的情况下,大约11点刘佳才允许被害人律师复制案卷材料,因此,刘亚军律师认为,审判员要么是法律知识不懂,或者说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故意对受害人得代理人设置障碍,因此申请审判员回避。
2、申请公诉人回避的理由是:昨天刘亚军律师阅卷后认为,从第三被告杨国庆在公安机关的口供中涉及到几个人,从案卷中明显反应出可能是三名被告人的幕后指使者,但检查机关却没有进行详细审查,并且,其中一名被告人还涉及枪支,因此刘亚军律师认为:检察院(公诉机关)可能与被告人有其他利益关系,因为这些问题都是检察机关作为公诉机关不难想到也不难查明的事实,却没有去查明,因此,请求公诉人回避。
审判长在休庭十分钟后复庭,当庭口头驳回刘律师的回避申请,说向检察院院长和法院院长请示后,认为刘亚军律师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回避条件,因而驳回。刘亚军律师当庭申请复议,为此法庭11点13分,再次宣布休庭,等复议结果出来后再另行通知开庭时间。
休庭后,群众久久不愿离去。群众质疑说:“法院到底是人民的法院还是罪犯的法院”“公检法到底是保护人民还是保护罪犯”“公检法拿纳税人的钱,却保护者当权者”“交出真凶,不能抓几个喽啰来糊弄百姓”“几名被告人都是受害者,雇佣他们的才是真凶”。群众在法院内逗留了二十多分钟,才逐渐散去。
当日下午受害人钟富静的委托律师刘亚军又向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书面特快专递了“复议申请书”,受害人和家属也向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等各级检察机关和政法委呈送了他们的“复议申请书”,希望四川省各级司法部门督促武侯区检察院挖出正在的幕后真凶。
然而,直到此次开庭,被害人钟富静都没有收到相关部门的答复,反而在开庭时,刘亚军律师被以今天只审理刑事案件为由,被要求回避,把被害人律师排除在法庭之外。这样,被害人也只能在旁听席下进行旁听。
据被害人钟富静(13541206455)说:整个审判根本没有交代幕后指使者,公诉方和法院均有意在包庇幕后指使者,只对几名实际行凶的被告人表面上进行了“审理”,对于上次律师就能看出的一些问题,如枪支来源,幕后操纵者的去向等均不作查明。
(相关详情请见本网报道:成都因拆迁发生恶性伤人至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