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9日星期五

湖南洪江市维权人士董泽梅被强迫写悔过书、拘留10天

(维权网信息员尤民报道)本网信息员今天(3月9日)从湖南洪江市维权人士处了解到,洪江市大溪电站维权人士董泽梅被洪江警方强迫写悔过书并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董泽梅是洪江市大溪电站一名职工,多年来一直为自己维权。今年2月1日她与近百位维权人士到洪江市政府维权,要求与市长对话。从此后,她不断受洪江警方威胁,3月5日,她被洪江市国保带走,结果被强迫写悔过书并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