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星期五

中国选举观察(2012)之二十五――河南商城县人大常委会站在了人民的反面(二)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见附件),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人大常委会被赋予领导该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法定权力。

若商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换届选举是非法的,则评价其站在了人民的反面一点也不为过。

以下记录的是中国选举观察员所观察到的——商城县伏山乡徐堰村选区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详情。

据悉,已有选民向信阳市检察院控告商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选举非法,其处理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229,是商城县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的该县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日。选举商城县人大代表的徐堰村投票站和选举伏山乡人大代表的徐堰村选区的选举大会会场设在徐堰村村部。徐堰村有16个村民小组共2000多人口。

9点多钟,中共徐堰村党支部书记吴志通知该村陆湾村民小组选民王锦强和雷瓦屋村民小组选民李中林到村部有事。

10点钟,王锦强和李中林二人开始填写选票。中共村书记吴志给了一张样票他们俩,要求照着填写。即对选举县代表的1000多张选票上的三位候选人,排在第一位的刘德成(农民、个休户)要划“×”、排在第二位的吴泽棵(本村村主任)和第三位的顾芳楠(本乡中共纪委书记)要划“○”。对选举乡代表的1000多张选票上的四位候选人,排在第一位的刘德成、第二位的吴泽棵、第三位的曾献勇(农民)划“○”,排在第四位的雷天课(农民)划“×”。

所谓的选举大会会场、投票站只有四个人。他们是中共伏山乡纪委书记、县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顾芳楠、徐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吴泽棵及两位临时指定的“专职”填票员――王锦强和李中林。

中共徐堰村支部书记吴志在安排好王锦强和李中林二人的“工作”后就离开了“选举大会会场”。

29日上午,到村部找村干部有事的村民吕皇根,看到2000多张选票由两人填写,吴泽棵主动向吕“解释”——我们也没有办法,这个过场要走,就是一个形式。

据中国选举观察员介绍,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伏山乡徐堰村在此次换届选举过程中,从法定的公告选民名单最后期限的29至选举日22920日内,该村95%以上的选民被排除在法定的各项选举活动之外。选举的主体、国家的主人做假民主道具的机会都没有了。该事件的实质,是商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徐堰村选民的犯罪。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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