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星期五

“2.14事故”死伤者家属:强烈要求陕西高速集团妥善安置死伤者家属



我们都是西宝高速重大事故死伤工人的家属,2月29号,我们聚集到陕西高速集团大门口,捧着死亡亲人的遗像,打着标语,强烈要求陕西高速集团领导查处事故责任人,查处在事故处理中弄虚作假侵害我们亲属权益的官员,妥善安置死伤者家属。

2月14号下午,西(安)宝(鸡)高速集团安捷分公司派6名农民工到兴平境内的路段上维护栏板。分公司没有按规定派安全员到场监督实施安全措施,也没有按规定在距离施工点200米处设立警告牌并摆放隔离墩,只是在距离施工点几米处放置了隔离墩,致使16点30分,一辆由东向西的雪福来小轿车沿路边高速撞向施工人员,当场撞死工人郑永强、张扬,工人王康被撞成重伤,送医院不及时抢救,15号凌晨2点死亡,还有一名工人负重伤。

三死一伤的重大惨案发生后,安捷分公司没有及时通知死伤者家属,受重伤的王康的父亲王二牛是在事发后4个小时,才接到医院的告知,赶往医院的。到抢救的咸阳第二纺织医院,王二牛看到左大腿骨折、右肋断了两根的王康并没有接受手术,也没有安排在重症抢救病房,而是在普通病房输血。王二牛认为王康的抢救时间被耽搁。另外两个当场死亡和一个受伤工人的家属,是在第二天才得到通知的。

惨案发生半个月了,安捷分公司领导不看望安抚死伤者家属,不直接商谈善后赔偿事宜,只叫工作人员与我们接触传话,应付我们。安捷分公司把这次事故说成是一般交通事故,给死亡者最多补偿30万元。我们不能接受这样的补偿。我们的亲人是在工作时死亡的,公司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按因工伤亡处理,30万元的补偿不合理,也远远不够。

西宝高速“2.14事故”死伤者家属

2012年2月29日

王二牛 13759721650 死者王康的父亲

高先生 13038935819 死者郑永强的姐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