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日星期四

“山川林业”投资人连续到陕西省委请愿(图)

(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2月24日、28日,陕西省“山川林业”投资人连续两次到中共陕西省委请愿,要求调查当局利用执法司法工具,将“山川林业”公司吸纳植树造林投资的举措枉法判处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件,查处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行径,兑现投资人与山川公司的合同,支付投资人投入的本金和利息,赔偿投资人的巨额损失。参加这两次请愿的,有许多是专程从陕西宝鸡、河南洛阳等地赶来的。

据参加请愿的投资人介绍:2011年1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所谓的“山川林业”集资案开庭“审理”,“审理”程序多有违法现象,调查取证弄虚作假、移花接木、因果颠倒。例如出具的陕西银监会2003年的证明材料,事实是2003年银监会在陕西的机构还没有成立。这样的“审理”致使旁听的绝大多数投资人退场以示抗议。西安中院的判决不提如何对我们的投资款追缴、退赔,我们无法容忍,多次上访西安市、陕西省党委、政府。2011年6月,西安市人民政府组成了“九.一三案件涉案资产处置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朱智生任组长,成员有120多人,只有5个是我们投资人代表。资产处置小组至今已成立八九个月了,没有为我们追回发放一分一文投资款,在工作中继续暴露出许多官僚、贪腐的现象。例如在对山川公司一个养牛场的拍卖,原本投资一千多万元,只“拍卖”了380多万,“拍卖”时只向下竞价,实际把这个养牛场低价转给了某些官员自己的人,不过走了个“拍卖”的形式。

我们一万多山川造林集资人至今坚持认为,山川公司吸纳投资造林是符合党和政府基本国策的,我们投资造林的各项手续合法齐备;陕西省和西安市党政机关及领导人对山川造林的认可与支持是有据可查的;山川造林具体项目在切实稳步地开展:到期还可以支付本息,我们投资人没有人认为投资造林受到欺骗伤害,我们都支持这个项目,而且也没有其他人受到伤害,我们合作投资人没有报案。

恰恰相反,我们认为公安、检察、法院的冻结、调查、起诉等等,才使山川公司的经营运作被迫停止,把山川公司搞垮了,才使我们血本无归,被逼入绝境。山川公司寻求合作者,从开始到被冻结,经历了近五年的时间,媒体长时间大量宣传,党政机构政要纷纷表态,给予山川公司及主要负责人许多荣誉,山川公司600余人的营销队伍募集资金,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向投资人表示任何异意,待到投资额大了,突然收网,冻结、查封,立案侦查,“查处”中又出现那么多贪污侵吞的现象,这不奇怪吗?在善后处置中的出现的问题,不进一步证明所谓的“山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就是一起以权侵权的敲诈案,是执法机构的一起合谋大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