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东曲沂村民委员会响应政府招商引资、发展当地经济的号召,拍卖沿街房屋,承诺给投资者办理房产证,帮助办理村民户籍,吸引商家投资。王丙乾购买了该村的房屋,村委会帮王丙乾办理了房产证,又办理了该村村民户籍。王丙乾为该村的经济利益作出了贡献。令人不可思议的是,2008年5月24日下午,村委会竟然与市政府勾结共同强拆了王丙乾的房屋,致使王丙乾无家可归。村委会竟然还起诉王丙乾,指控他违法购买村委会的房屋,如此出尔反尔,可谓天下奇闻。
更离奇的是,在开庭后,作为原告的村委会主任竟然擅自离开法庭去接电话。倪文华提出抗议,按照法律规定,原告擅自离开法庭应当按撤诉处理,这不乏先例。但法官孟波竟然呵斥倪文华说,不过是接了一个电话,不要纠缠小事。对于孟法官肆无忌惮地偏袒村委会的行为,倪文华予以反驳。
倪文华责问孟法官: “刚才你已经宣布了法庭纪律,他作为原告擅自离开原告席出去接电话向法庭请示了吗?向审判长你请示了吗?你批准了吗?原告村委会公然藐视法律、法庭和法官,你居然以如此蛮横的态度对待我,这是什么道理?”审判长孟波无言以对,极不情愿地说:“你说的有道理,我警告他行了吧,下面我们继续庭审”。
此后的庭审过程中,倪文华要求孟波法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调查本案是否过了诉讼时效,皆遭到孟法官的拒绝。孟法官说:“我不知道争议焦点!”作为一个法官不知道争议焦点,其调查岂不是无的放矢,怎么能主持庭审?倪文华依法力争。孟法官恼羞成怒,竟然指责倪文华攻击法官。倪文华理直气壮地对孟法官说:“今天旁听人众多,原告、被告都在场,且你院也有录音录像设备,请问我哪句话攻击法官了?”孟法官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