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6日星期一

律师前往拘留所会见被劳教的维权人士赵振甲无果(图)


维权人士与莫少平、马刚权律师

(维权网信息员方斌报道)416日下午,被判处劳教一年六个月的维权人士赵振甲的委托律师莫少平和马刚权,在依法要求会见赵振甲时,被丰台拘留所以“人已经移送走”为由拒绝会见。

据了解,赵振甲被抓捕时羁押在丰台区看守所,被判处劳教后关押在丰台区拘留所,拘留所称必须有办案单位同意才能见赵振甲。上周三代理律师莫少平和马刚权递交了相关的手续。开始,办案警方不同意律师会见,称要律师去找北京市劳教委,律师强调如果安排不会见,将告其违法。

416下午,经过律师与办案单位沟通交涉,丰台警方为律师办理了相关的会见手续,然而,当律师们前往丰台拘留所时,拘留所居然称“人已经移送走了”。律师追问人是何时移送的,送到哪个劳教所了,拘留所称保密。

据代理律师马刚权说,虽然赵振甲的家人已经委托,但只有本人签字同意才能进入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程序,见不到当事人这些都无从谈起。作为赵振甲的代理律师,为了依法保障其行政诉讼的权利,律师有权知道赵振甲人在哪里,并与其会见。

家住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福民街639组的赵振甲,于除夕夜被北京丰台警方带走,随后传出他因“非法使用窃照器材”被警方刑事拘留,赵振甲在辽宁的家人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只知道他被关押在丰台看守所内。赵振甲的家人知道其被劳教后,多次索要劳教书未果,直到49,赵振甲的妹妹再次进京,在40多位访民的陪同下,才终于拿到了北京市政府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劳教决定书上,以“赵振甲曾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多次处理,屡教不改,又于201211310许,伙同他人进入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不顾工作人员劝阻,扰乱该单位秩序。2012122被抓获。”劳教决定书的落款日期是222

赵振甲在自己上访维权的过程中,热心帮助各地其他访民,他不仅把访民们的遭遇拍摄成视频,还与其他维权人士一起解救被关押黑监狱的访民,在访民中有很高的威信。在赵振甲被刑事拘留期间,各地访民多次前往丰台看守所看望被拒绝,访民们也曾多次组织捐款对他及家人进行救助和释放赵振甲的签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