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尤民报道)昨天【2012年4月3日】午餐后,江西省新余市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李思华接到一个紧急求助电话,求助人是新余市渝水区仙来办事处廖家管理处孙家村民小组被强拆村民钟武辉(音),他向李思华说他们被仙来办拆迁人员打了,母亲和哥哥都死了,请求尽快去拍照报道。
李思华听说死了人,便赶紧通知刘萍一起往拆迁现场赶去,希望能尽快求证真相。14时许赶到现场后,求助人钟武辉说他和母亲、哥哥都被打伤了,当时因为担心母亲和哥哥被打死,才那么向李思华求助的。他坐地靠墙,有气无力,要求李思华帮他拍照,并恳请尽快报道。
李思华刚给他拍完照,转身就发现一大群青壮年向他冲过来,约有20多人。边冲边喊:抓住他!冲上来就拳打脚踢,把李思华按在地上抢夺手机和相机。李思华头部、胸部、腹部、腰背等多处被殴伤。抢到相机后,有人指挥说把他拖上车去,李思华便被边推边打强行塞进一辆三菱越野车上。
被押在车上的李思华听到那些人在不断用手机请示怎么办和去哪里等处置事宜,他于是判断他们的疯狂施暴是由上级领导指使的。汽车开往市区南面的良山方向,押解人员边请示汽车边往前开。刚过板桥收费站,上面又指示他们往回开,紧接着又指示往前开,好像有点瞎指挥、打乱仗,举棋不定。
大概离市区二三十里时,汽车往左开下了一条小土路。李思华联想他和刘萍、魏忠平参选人民代表并帮助访民维权以来,他们以及他们的律师、他们的网友在新余一次次被关押、被暴殴事件,他不敢想象在这荒郊野外还会遭遇怎样的暴行虐待,并且,他不知道刘萍是否落入他们手中,他更为刘萍捏着一把汗。
在土路上没开多远,李思华被喝斥下车。就这样,他被扔在了远离市区的野外。他身负重伤,坐在地上起不来,又没有手机呼救。怎么回去呢?他有点呼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无奈。尽管如此,但是,他还是暗自庆幸这次没有被关黑监狱。他想这比刘萍关在黑监狱里挨闷拳,魏忠平关在黑监狱里打断骨头总算万幸了。
好在老天有眼,正在他挣扎着站起来时,一位老农路过扶了他一把,并坚持把他扶上公路,帮他拦车回城。老农告诉他,这个地方叫神山,他欣慰地想老农是否就是神仙下凡来帮他逃离险境的呢?在维权路上,他们虽然屡战屡败,却总能虎口逃生,并坚持屡败屡战,他想是否真的有神仙相助啊?
他进城后就赶紧找公话联系刘萍,才知道刘萍有惊无险。她机智脱身后,已向世界媒体播报了他们刚刚经历的那场光天化日下践踏人权的暴行。当时到达拆迁现场时,李思华下车步行去见求助人,刘萍仍坐在电动车上没有熄火。当看到一大群人扑向李思华时,她便驱车躲避并迅速将暴行公之于世,晓之于天下。
在危险场合,他们总是一前一后呼应,争取有人能脱身去呼吁去呐喊,这是他们维权实践中摸索出的一条经验。他们的另一条常用的经验,就是遇险后、被打被关后及时报警。尽管他们明知报警后不会立案,更不会有查处结果,但他们说每报一次案,就是记了一笔账。他们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总有清算罪恶的那天。
李思华知道刘萍平安后一块石头落了地,紧接着,他就拨打110报警。约16点半钟,一辆“赣-K055B警”字号的警车开到他身边,两名警官在车上说他们是渝水公安分局珠珊派出所的,是按110指挥中心的指挥过来的。两名警官的警号分别是050667、051124.但他们没有向李思华出示警官证,也没有告知姓名。
两名警官听李思华说他被暴殴致伤、被抢劫手机和相机、被绑架扔到离城几十里的野外,便说案情严重,派出所管不了这种刑事案件,要李思华去找刑侦大队。李思华要求出具报案回执并办理案件移送手续,警官说从未有过这种先例。经李思华反复要求按规范程序办事后,051124号警官才很不情愿地电话联系了渝水区刑侦大队城南中队,就算是办理了案件移送。
李思华打的士赶到刑侦队,廖新华【警号050476】警官和胡黎明【警号050787】警官在值班室接待了李思华的报案。警官反复问李思华:1.你是哪里的?是干什么工作的?2.你为什么去那里?3.你为什么要去那里拍照?4. 谁叫你去那里的?5.他们为什么打你?6.你认识打你的那些人是什么人吗?
警官的问话,使李思华回想起去年9月6日他和魏忠平去围观仙来办廖家管理处丁家村民小组一女村民因上访被拘留引发村民拦桥堵路事件时,围攻并抢劫他们相机的那几十个人里面,就有些面孔似曾相识。但要他证实打他的那些人是什么人,他仍然拿不出证据,再说即便拿得出证据又有什么用呢?
于是,李思华只能说:1.我是普通公民遭遇暴殴、抢劫和绑架后来报案的;2.我去的那个村庄不是禁区,任何公民都可以去;3.拍照并不违法,每个公民都有这种权利;4.犯罪嫌疑人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打我抢我我都不知道,你们可以去现场调查,案件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只要立案侦查,破案应该不难。
警官说:1.他们抢你的手机、相机,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能定性为抢劫;2.他们开车把你送离现场,并没有抢你的钱,也不是以敲诈勒索为目的,不能定性为绑架。李思华要求出具伤情法医鉴定委托书,警官则说这几天清明节放假,过几天你自己去,若鉴定机构打电话问,我们会说明报案情况。
李思华明知报案就目前而言只能有程序性意义,原本就不指望他们立案查处。最后,他要求出具报案回执。警官说他们会去调查,等调查后再看是否立案。警官要李思华留下电话号码,说如果立案就会通知他。警官既不出具报案回执,也不向报案人留个电话号码。这就是说警局是否立案,报案人既难以催问,更无从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