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方芳报道)2012年4月1日,本网信息员收到黑龙江亚布力镇殷全利的投诉材料反映:亚布力林业局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批件手续的情况下,两次强行非法侵占他承包的土地,没有给予分文补偿。殷全利到北京有关部门上访,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却以莫须有的罪名遭遇三年冤狱。
据殷全利材料反映:1997年他承包了兴业村河心岛15亩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为30年,殷全利早出晚归辛勤耕作,效益颇为可观。
2002年亚布力林业局为搞形象工程修建公园,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批件手续的情况下,强行非法侵占了殷全利所承包的15亩土地,没有给予分文补偿。
2005年殷全利准备发展养殖业,地没有了他又出资承包了与被亚布力林业局非法侵占的自己相邻的一户村民的土地,并将相关费用给予了这位村民。正要动工的时候,亚布力林业局再一次将殷全利的承包土地强行霸占,殷全利找到地方主抓农业的孙书记,土地办主任刘继和,大队支书张福兴,他们非常同情殷全利,多次共同找到亚布力林业局协商解决此事。
但林业局负责人员在局长井东文的授意下,拒绝和殷全利谈,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也多次出面和林业局协调,希望林业局妥善处理此事,避免殷全利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
林业局气焰嚣张,答复是:“上访就抓,土地就是不给,看他能怎么地。”霸言霸语狂妄之极。
在之后近两年的时间里,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无果,无奈,殷全利走上了上访之路。
2007年10月1日,殷全利一家三口到北京上访去了,亚布力林业局动用公安干警将殷全利强制带回亚布力,他做梦也没想到,问题没解决厄运却降临了。
2007年10月13日,亚布力林业派出所以莫须有的“合同诈骗罪”将殷全利刑事拘留,羁押于亚林看守所。
因林业局的公、检、法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有失法律的公正性,在之后的审讯中和庭审过程中殷全利要求林业局的公、检、法回避。而且土地和人的辖区也不归他们管,法院对殷全利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
2008年6月10日,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给殷全利下达了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的判决书,殷全利不服,上诉到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2008年11月27日,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8黑林刑终字第18号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案卷发回后,亚布力林业公安局逼着镇兴业村支部书记张福兴出据假证言,张不出,就把他抓起来关押了十一天,逼张福兴按他们的说法说后才于2008年12月19日释放了张福兴。
2009年1月15日,亚布力林区法院依据这一份逼出的非法获取的假证据,判殷全利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9年5月25日,殷全收到黑龙江林区中级人民法院[2009黑林刑终字第8号]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殷全利在服刑期间不断向哈尔滨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直到2010年10月12日,殷全利三年刑期已满,在北安市华山监狱被释放,也没收到哈尔滨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任何答复。
因举报林场非法大面积种植毒品而遭受6年冤狱的汪宝锋告诉本网信息员:殷全利的案子实在是太冤了,其原因就是腐败分子亚布力林业局局长井东文一手造成的,他是被双规的原森工总局局长刘忠敏的干儿子,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黑社会,无法无天滥权欺民,井东文在亚布力林业局一手遮天,专横霸道,在他的辖区内,已造成多人冤假错案,亚布力林业局公、检、法三家都听从他的指挥。在亚林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法律在他面前就成了一纸空文。
据殷全利材料反映:1997年他承包了兴业村河心岛15亩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为30年,殷全利早出晚归辛勤耕作,效益颇为可观。
2002年亚布力林业局为搞形象工程修建公园,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批件手续的情况下,强行非法侵占了殷全利所承包的15亩土地,没有给予分文补偿。
2005年殷全利准备发展养殖业,地没有了他又出资承包了与被亚布力林业局非法侵占的自己相邻的一户村民的土地,并将相关费用给予了这位村民。正要动工的时候,亚布力林业局再一次将殷全利的承包土地强行霸占,殷全利找到地方主抓农业的孙书记,土地办主任刘继和,大队支书张福兴,他们非常同情殷全利,多次共同找到亚布力林业局协商解决此事。
但林业局负责人员在局长井东文的授意下,拒绝和殷全利谈,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也多次出面和林业局协调,希望林业局妥善处理此事,避免殷全利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
林业局气焰嚣张,答复是:“上访就抓,土地就是不给,看他能怎么地。”霸言霸语狂妄之极。
在之后近两年的时间里,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无果,无奈,殷全利走上了上访之路。
2007年10月1日,殷全利一家三口到北京上访去了,亚布力林业局动用公安干警将殷全利强制带回亚布力,他做梦也没想到,问题没解决厄运却降临了。
2007年10月13日,亚布力林业派出所以莫须有的“合同诈骗罪”将殷全利刑事拘留,羁押于亚林看守所。
因林业局的公、检、法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有失法律的公正性,在之后的审讯中和庭审过程中殷全利要求林业局的公、检、法回避。而且土地和人的辖区也不归他们管,法院对殷全利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
2008年6月10日,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给殷全利下达了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的判决书,殷全利不服,上诉到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2008年11月27日,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8黑林刑终字第18号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案卷发回后,亚布力林业公安局逼着镇兴业村支部书记张福兴出据假证言,张不出,就把他抓起来关押了十一天,逼张福兴按他们的说法说后才于2008年12月19日释放了张福兴。
2009年1月15日,亚布力林区法院依据这一份逼出的非法获取的假证据,判殷全利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9年5月25日,殷全收到黑龙江林区中级人民法院[2009黑林刑终字第8号]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殷全利在服刑期间不断向哈尔滨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直到2010年10月12日,殷全利三年刑期已满,在北安市华山监狱被释放,也没收到哈尔滨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任何答复。
因举报林场非法大面积种植毒品而遭受6年冤狱的汪宝锋告诉本网信息员:殷全利的案子实在是太冤了,其原因就是腐败分子亚布力林业局局长井东文一手造成的,他是被双规的原森工总局局长刘忠敏的干儿子,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黑社会,无法无天滥权欺民,井东文在亚布力林业局一手遮天,专横霸道,在他的辖区内,已造成多人冤假错案,亚布力林业局公、检、法三家都听从他的指挥。在亚林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法律在他面前就成了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