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8日星期六

广西律师杨在新对北海海城检察院渎职侵权提起控诉(图)

(维权网信息员雷鸣报道)4月28日,本网信息员接到朋友辗转送来的广西律师杨在新对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北海市海城区公安局渎职侵权提起的控诉手写材料。

杨在新在控诉状中指控海城区检察院与海城区公安分局对自己实施非法拘禁与渎职侵权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求北海检察院依法对此严查。杨在新列举的事实是:1、控告人在合浦县廉州镇有固定住所,却违法为自己指定“监视居住”地;2、监视居住应当是“从旁监察注视”,“监督”却变成了与控告人同吃同住,寸步不离。名义上为监视居住,实为看管羁押;3、禁止了控告人的家属与控告人一起生活、居住,禁止了控告人上网及使用通讯工具通讯,其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实质是侵权违法犯罪行为。

杨在新律师因参与一桩命案的刑事辩护代理而被北海司法部门指控妨害司法而,遭到刑拘逮捕,今年3月15日变更为“监视居住”,但却不让杨在新在家中接受监视居住,而是另找地方将他看管起来。这是一起典型的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出台后所实行的监视居住。值得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