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4月14日,北京市崇文区革新里居民张悦收到西城区法院的传票,告知4月18日上午9点30分,在该院南区第五法庭公审理张悦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案。
2011年8月1日,张悦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北京发改委作出的京发改[2008]1306号建设项目许可违法。
2008年8月1日,被告北京发改委作出了京发改[2008]1306号建设项目许可证。张悦的房屋在该建设项目许可范围内。张悦认为,该建设项目许可,与自己有重大的利害关系,被告北京发改委在作出该行政许可前,既没有召开听证会;也没有进行公示和听取张悦等拆迁户的意见,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36、46、47条规定。据此,法院应当确认被告北京发改委作出的京发改[2008]1306号建设项目许可违法。
奇怪的是,西城区法院去年8月2日就收到了张悦的起诉状,到去年10月17日才立案,也就是说,该院拖了二个月才立案。立案后,又迟迟不开庭,拖到今年的4月18日将开庭,早已超过法定的期限。
该院决定开庭,却没有通知张悦的外地代理人。西城区法院办案一再违法。人们完全有理由质疑该院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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