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5日星期四

常州访民蒋雪华到派出所报案被拒

(维权网员刘涛报道)42日上午,江苏省常州市访民蒋雪华因为自己房屋被强拆,造成较大的财物损失,到兰陵派出所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要求做笔录,接警的051470号和053854号警察拒绝接受案件做笔录,一会儿说这不是案件不能做笔录,一会儿说蒋雪华应到检察院控告,一会儿说做笔录需要领导调查后才能决定做不做笔录,一会儿说这不归他们管。按照刑事诉讼法,或者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警方都应当首先无条件的接受案件,再根据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蒋雪华当场拨打110投诉台,他们说好三天给蒋雪华答复,蒋雪华表示将拭目以待,因为上次碰到类似情况他们也是说三天后给答复,结果一直都没回音。

蒋雪华因为房屋遭强拆开始上访,曾被数次关黑监狱和拘留,蒋雪华还曾经以独立身份参选过当地的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