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

江西新余三位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就被关、被毆、被抢事件报案并起诉



(维权网信息员花月明报道)4月9日起,江西省新余市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李思华,陆续向新余市当地警方就近月以来,尤其是两会期间遭到非法关押、殴打、抢劫事报警、起诉,但遭到推诿。

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三人自从去年独立参选人民代表以来,他们以及他们的律师、他们的网友,在新余多次遭遇非法拘禁、暴殴、抢劫等各种打压。尤其是今年2月份之后的全国“两会”前后,对他们的打压暴行更是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于是,他们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启动报案、控告、起诉等相关维权程序。

2012年4月9日8点40分,刘萍拨打新余110报警,要求对“两会”期间被新钢公司信访办主任杨剑云【手机13607907032】等人对她关黑监狱、戴黑头套、暴殴、抢夺行李物品事件立案侦查。110指挥中心指挥其辖区片警袁河公安分局铁山派出所出警将她接到派出所后,却只让一名无警官证的协警敷衍她。

刘萍很较真,坚持要求正式警察为其做报案笔录。经反复交涉并由协警一次次向领导请示汇报后,束家兴警官【警号050946】才出来为刘萍做了报案笔录并出具了《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其报案内容记录如下:2012年4月9日,巡警移送刘萍到我所报案称:其于2012年3月6日至3月19日被新钢公司杨剑云指使的数人非法拘禁于江西省新余市境内。

刘萍拿到报案回执后的当天下午,李思华又拨打了110报警。赣-K031B警车及2名警官和2名协警到达其住所地后,李思华递交近期被非法拘禁、暴殴、抢劫事件的书面报案材料。050943号警察竟然说你李思华的报警我们管不了,开车掉头便走。当时,刘萍在场要记录他们的警号,052066号警察就要去抢夺记录本,被刘萍厉声呵斥。

李思华和刘萍继续拨打110,他们质询110“难道仅仅因为我们是独立参选人,我们的财产权和生命安全就不受法律保护?”第4次拨打110后,他们才问到新余市公安督察的电话为0790-6498086.拨打后又被告知找渝水区公安督察张(音)大队长,并告知其手机号为13707908233.张大队长在电话里较详细询问案情后表示会负责督办,但至今没有回复。

第二天上午,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一起到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控告。该院反渎职侵权局一位张(音)姓男检察官和举报中心一位胡姓女检察官【手机13907906150.】接受了他们的书面材料后拒绝出具签收凭证,只表示经请示领导确定是否立案后再电话通知他们。不签收材料,就意味着控告人对是否受理立案既难以询问,更难以究责。

这3位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非常执着,他们明知在目前这种法治环境下,他们的报案、控告和起诉都不会受理,更不会查处。但是,真的就这样关了就关了、打了就打了、抢了就抢了吗?他们决定再去法院起诉一次次非法关押他们的公权力机构,他们坚信会有清算这些暴行的那么一天。他们说坚持报案、控告和起诉,其程序意义在于让这些暴行留下一笔笔历史纪录!